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為順利實施國家開發銀行改革,增強市場信心,維護債券市場穩定,銀監會批準國開行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發行的存量人民幣債券風險權重繼續維持為0%,直到債券到期;國開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后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在2010年底以前,風險權重確定為0%,2010年以后由銀監會按市場化原則另行研究確定。國開行提供的擔保業務,自股份有限公司掛牌之日起,按商業銀行確定風險權重。
據上述銀監會負責人介紹,國開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質為商業銀行,從現有的資產規模和股東構成屬性看,是我國排名居工、農、中、建行之后的第5家大型國有商業銀行。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還表示,國開行改制為商業銀行后,將與其他商業銀行一樣,在機構、業務和高管人員等方面依法納入商業銀行有效監管體系。銀監會將嚴格按照《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遵循“準確分類—提足準備—做實利潤—資本充足”的持續監管路線,對國開行實行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審慎監管,繼續推進國開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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