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昨日向會員單位及交易參與人發出通知稱,對于2008年10月6日至2009年11月30日參與該所競價交易系統、大宗交易系統和固定收益平臺掛牌交易的國債、企業債和公司債券(含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現券及回購交易,免收相關交易費用,包括交易經手費、流量費以及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使用費和流速費等。
此舉旨在進一步促進交易所債市發展,鼓勵投資者積極參與債券交易。上證所還明確,自2009年12月1日起,對在上年11月1日至當年10月31日債券現券交易或回購交易金額排名前50名的交易參與人,免收當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的上述交易費用。
上證所表示,將根據債市發展情況,決定恢復或調整上述交易費用的收費。(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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