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晨報》報道 面對日益高漲的民間融資需求,央行昨天首次表態,建議給民間借貸合法定位,并適時推出《放貸人條例》。這將是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后更重大的一次金融突破,而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民間錢莊創辦人方培林接受采訪時,均把“合法化后利率將降低”視為最重要的關注點。
“應加快我國有關非吸收存款類放貸人的立法進程,適時推出《放貸人條例》,給民間借貸合法定位,引導其陽光化、規范化發展。”央行的上述表態釋放了重大政策信號。
在昨天下午發布的《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央行特別開出《專欄》討論“民間借貸”。據央行調查,2006年末至2008年3月末,樣本企業民間借貸戶均余額增長36%,樣本自然人民間借貸戶均余額增長45%。私募基金、合會或抬會、“地下錢莊”外,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大量參與民間借貸,組織化程度有所提高。
報告中,央行對民間借貸的評價非常積極:“民間借貸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和‘三農’的資金困難,有利于打破我國長期以來由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壟斷市場的格局,促進多層次信貸市場的形成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