飽受LP困擾的人民幣私募股權基金有望獲得來自全國社保基金總資產10%的龐大資金來源,這將給剛剛處于起步階段的人民幣私募股權基金注入一劑“強心針”。
社保基金進軍私募股權基金
原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副理事長王忠民年初在一次論壇上公開表示,國務院已經批準社保基金投資PE,投資上限為總資產的20%。據消息人士透露,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日前已決定將總資產的10%投向私募股權基金,該計劃已獲相關部門批準,目前已選擇兩只人民幣基金作為其首批投資對象。這兩只基金分別由私人資本運營公司鼎暉投資(CDH Investments)和弘毅投資(Hony Capital)設立。對此,記者昨日致電弘毅投資高層人士,該人士對這一消息并沒有否認,不過他表示,目前具體情況尚不太清楚,一切要等公司通過新聞渠道正式對外公布。
事實上,社保基金一直在謀求投資私募股權領域,自2007年下半年以來,就有消息傳出社保基金將進軍私募股權投資的消息,社保基金理事會高層人士也在不同場合明確表示,社保基金將投資私募股權基金。對于如今邁出的這實質性一步,優勢資本總裁兼合伙人吳克忠表示:“這對于人民幣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無疑是一個極大的利好,因為社保基金不僅能夠提供數額龐大的資金來源,最主要的是其資金來源穩定,是最適合成為人民幣私募股權基金的LP之一。”
私募股權基金LP之惑
在風險投資領域,LP 指的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就是有限合伙制基金中投資資本,但不參與公司管理的一方,伴隨著人民幣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LP短缺的問題日漸突出。“中國不缺流動性,但缺乏成為LP的資金。”在風投界,這一說法已經達成共識。吳克忠向記者表示,目前在國內人民幣私募股權基金的LP大部分都是個人出資者,這部分資金一方面不成規模,另一方面資金來源不夠穩定。而作為私募股權基金的LP,最基本的要求是能“來去自由”,在有項目可投時資金能夠快速到位。但目前由于資金來源方面的原因,人民幣私募股權基金往往一開始就募集了全部的資金額度,在沒有合適項目時,這部分資金就成了閑置資金,而在有合適項目又存在不能快速募集到資金。
在美國、歐洲等私募股權基金發展程度較高的國家和地區,LP往往是多渠道的,很多機構投資者都是私募股權基金的重要資金來源。根據歐洲創業投資協會1998到2002年對歐洲股權投資基金募集資金來源的結構分析,銀行類大約占24%,保險公司大約占12%,養老基金大約占22%,基金的基金占9%。而在我國,目前只有個案批準一些金融機構投資股權投資基金,尚未有監管部門的法規制度化地允許金融機構的介入。對此,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原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在上周召開的第十一屆高新技術產業金融創新國際論壇上表示,作為拓展人民幣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必要措施,相關部門應該規范合格投資人的管理、發展機構投資人。
吳曉靈支招
作為長期對人民幣私募股權基金進行關注的高層政府官員,吳曉靈對發展人民幣私募股權基金提出了很多建設性意見。她提出首先應該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特定募集對象做出明確的界定。目前我國各類金融機構所做的私募基金產品有兩大缺陷。一是把私募產品做成了公募產品,超越了《公司法》、《證券法》規定的向200個以下的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的規定。第二是沒有統一的特定對象的界定標準,其最低投資額從5萬元人民幣到5000萬元人民幣均有之。因此她建議,銀、證、保三個監管機構應該對此有一個統一的認識和管理。
其次,她認為銀行、保險公司,特別是壽險機構、養老基金,由于其是儲蓄類的機構,會利用自身信息加工的優勢,將小額投資人轉為自身的負債,替他們承擔風險,然后自己進行投資,因而有可能成為股權投資基金的重要投資人。
吳曉靈表示:“從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理念出發,不應禁止儲蓄類的機構從事股權投資,而應在風險控制上做好功課。”首先,應限制其投資于已上市和未上市股權的比例。同時,還應限制儲蓄類機構投資于單一基金時所占該基金的最高比例,以減低損失的程度。其次,可指定嚴格的撥備要求,最高可要求100%的撥備。第三,可在計量風險資產權重時加大投資于股權基金的資產的風險權重。為慎重起見,中國的儲蓄類機構應先從投資股權投資的基金的基金做起,以減少投資失誤的概率。
“允許儲蓄類機構投資于股權投資基金是在培育市場經營主體,同時也是在培育自己債權投資的市場,應該是一個雙贏互動的過程。”吳曉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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