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的各項準備工作正在加速推進。資料圖片
針對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日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制度年內推出尚無具體的時間表。他強調說,這個制度究竟怎么做,目前尚面臨幾種方案的選擇,還在論證中。他進一步介紹說,去年年初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即已決定要搞這項制度,之所以目前還未出臺,主要是有些難點問題還要解決。“有些地方還需要討論,認識清楚。”他說。
研究工作10年前啟動
所謂存款保險,系指存款類金融機構,按照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特定機構繳納一定保險金;當其發生支付危機、破產倒閉或者其他經營危機時,由存款保險機構通過資金援助、賠償保險金等方式,保證其清償能力的一項制度。與發達國家金融安全網必備的三大支柱——中央銀行、監管機構和存款保險機構相比,中國只有后者還尚未成立。
不僅如此,從橫向比較,銀行業盡管資產規模最為龐大,但在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方面,亦落后于證券、保險這兩個領域。保險業和證券業已先后于2005年1月和2006年6月實施《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和《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保護辦法》,國有獨資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亦已開始掛牌運營。
事實上,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設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并在10年前真正啟動存款保險制度的研究。而作為一國存款保險制度基石的立法工作也于2003年啟動,并已形成《存款保險條例》的初稿。隨著中國銀行業近幾年的飛速發展,以及去年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的各項準備工作也正加速推進。
基本框架已達成共識
據悉,目前有關方面已就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達成共識。如實行限額賠付原則;強制存款保險;實行與各機構風險相聯系的差別費率;投保機構按期繳納保費累積基金等等。但在存款保險的初期覆蓋對象,以及存款保險機構的定位等問題上,則仍存在一定分歧,認識需待統一。
周小川當日并未透露具體的難點所在,也并未對年內成立存款保險機構做出估計。只是強調,將于年內出臺有關存款保險制度。據悉,目前包括央行、銀監會等監管部門在內的存款保險制度起草小組正抓緊對有關方案進行調研、分析,以確保方案的盡快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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