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檢察機關長達數月的審查,備受關注的杭蕭鋼構案終于審查起訴終結。犯罪嫌疑人先后操控買入“杭蕭鋼構”股票700多萬股,一個月左右就非法獲利4000多萬元。12月3日下午,浙江省麗水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泄露內幕信息罪對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辦副主任、證券事務代表羅高峰提起公訴,以涉嫌內幕交易罪對陳玉興、王向東提起公訴。麗水市中級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泄密——
獲得消息,嫌疑人提前建倉,買入“杭蕭鋼構”700多萬股
經麗水市檢察院查明,2006年11月,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杭蕭鋼構公司證券代碼:SH600477)與中國國際基金有限公司(下稱中基公司)開始接觸洽談安哥拉公房項目由混凝土結構改成鋼結構。經過多輪談判, 2007年2月8日,雙方就該項目的價格、數量、工期、付款方式等基本內容達成一致意見。
2月15日杭蕭鋼構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正與有關業主洽談一境外建設項目,該意向項目整體涉及總金額人民幣約300億元,該意向分階段實施,建設周期大致兩年左右。若公司參與該意向項目,將會對公司2007年業績產生較大幅度增長”。
2月17日雙方簽訂了《安哥拉共和國—安哥拉安居家園建設工程—產品銷售合同》、《安哥拉共和國—安哥拉安居家園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價達300億元,至今合同正在履行中。
中國證監會確認:今年2月8日為“安哥拉項目”內幕信息形成日,2月8日至2月14日為“安哥拉項目”內幕信息的價格敏感期。
2月11日,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原證券辦主任陳玉興(2006年12月辭職)從他人處得到杭蕭鋼構“安哥拉項目”的消息后,當即將此消息電話告知與他合作炒股的王向東,指令他于次日全倉買入杭蕭鋼構股票。按照陳玉興的指令,王向東2月12日一早買入“杭蕭鋼構”股票2776996股。
當日下午,陳玉興進一步向杭蕭鋼構公司證券辦副主任、證券事務代表羅高峰了解“安哥拉項目”信息。羅高峰違反《證券法》有關規定,將自己所知悉的“安哥拉項目”信息泄露給陳玉興。當晚,陳玉興將從羅高峰處得知的信息包括信息來源告訴王向東,并再次下達買入“杭蕭鋼構”股票的指令。次日上午,王向東按照陳玉興的指令買入“杭蕭鋼構”股票2398600股。陳玉興將羅高峰委托其管理的晁某股票賬戶買入“杭蕭鋼構”股票42800股。
2月13日下午,羅高峰在與陳玉興通電話過程中,將合同已草簽的情況泄露給了陳玉興。陳玉興讓羅高峰獲取合同文本。隨后,陳玉興將從羅高峰處得來的信息告訴王向東,指令王向東于2月14日將賬戶上的所有資金以漲停價買入“杭蕭鋼構”股票。2月14日,王向東以漲停價買入“杭蕭鋼構”股票1787300股。羅高峰又將公司開協調會和次日出公告及公告的具體內容泄露給陳玉興。陳玉興又指令王向東繼續持有“杭蕭鋼構”股票。
暴利——
證券監管機構調查前夕,嫌疑人將股票全部賣出,獲利4000多萬元
3月15日,陳玉興從羅高峰處得知證券監管機構要調查杭蕭鋼構公司,遂將有關情況告知王向東并指令其次日賣出“杭蕭鋼構”股票。3月16日,王向東按照指令將“杭蕭鋼構”股票共計6961896股全部賣出,非法獲利4037萬元。4月10日,陳玉興將晁某賬戶上的42800股“杭蕭鋼構”股票全部賣出,非法獲利367810.90元。
曲終——
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訴
2007年5月9日,羅高峰、陳玉興、王向東被浙江省公安廳刑事拘留,6月12日經浙江省檢察院批準被依法逮捕。此案由浙江省公安廳偵查終結,2007年7月31日,以羅高峰涉嫌泄露內幕信息罪,陳玉興、王向東涉嫌內幕交易罪,移送浙江省檢察院審查起訴,省檢察院于2007年8月14日交由麗水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由于此案是該省首例,麗水市檢察院克服種種困難,在省檢察院的指導下,認真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后,2007年9月14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10月18日該院收到浙江省公安廳重新報送的案件材料。因案情復雜,11月19日該院決定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半個月。
檢察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羅高峰身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故意泄露內幕信息給知情人員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應當以泄露內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陳玉興、王向東非法獲取內幕信息并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應當以內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胡雪良 江南)
“杭蕭鋼構”大事記
2月12日,杭蕭鋼構股價開始連續3個漲停。
2月15日,杭蕭鋼構發布公告稱與中基公司簽署金額344億元大單。此后,又是連續3個漲停。
2月27日 杭蕭鋼構開始停牌,停半個月。
3月13日,杭蕭鋼構再次公告確認簽訂344億元合同。當天股票復牌后,又是連續4個漲停。
3月19日 上證所對杭蕭鋼構實行停牌處理。至此,股價累計漲幅159%。
3月22日 證監會表態,對杭蕭鋼構的信息披露、內幕交易行為進行調查。
4月27日 證監會認定杭蕭鋼構合同信息披露違規,并將有關證據移交公安機關。
5月11日 上證所公開譴責杭蕭鋼構及董事長等人。
6月11日 浙江省公安機關對涉嫌泄露內幕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羅高峰、王向東、陳玉興執行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