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來,保險業發展在四個方面邁上新臺階,體制改革在三個方面取得新突破,對外開放在四個方面呈現新局面,監管在三個方面形成新體系。”中國保監會相關人士昨日表示。
發展勢頭強勁
十六大以來,國內保險業保持了強勁的增長勢頭。
保險業發展在四個方面邁上新臺階: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保險業務年均增速保持在16%左右,2006年全國保費收入達到5641億元,是2002年的1.8倍;行業整體實力明顯增強,保險業總資產目前達2.53萬億元,保險業資本金總量超過2000億元,是2002年的5.6倍;市場主體結構日益優化,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有102家,其中中資公司61家,外資公司41家。
同時,保險業在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了重大進展:建立了現代保險企業制度,完成了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造,目前,除經營政策性業務的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外,所有中資保險公司都采取了股份制的組織形式;完善了保險公司治理結構,股東更加關注公司發展,董事會更加專業化,管理層更加職業化;提高了保險公司競爭能力,中國人壽市值已躍居全球上市壽險公司第一位。
對外開放呈現新局面
上述人士還表示,保險業對外開放在四個方面呈現新局面。
他說,作為我國金融業開放力度最大、開放過渡期最短的保險業,早在2004年底,就呈現出安全可控、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開放更加全面深入,外資保險公司可以在我國任何地區提供保險服務,除法定保險業務外,外資保險公司可以經營其他全部業務;開放的質量較高,截至2006年底,來自20個國家和地區的133家外資保險公司在華設立了195家代表處;開放的效果較好,注重引進在養老、健康、責任和農業保險等方面有專長的境外保險公司,積極借鑒外資公司先進的經營理念、管理經驗、技術服務和運作方式;國際監管合作取得重大進展,經國務院批準,保監會先后加入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和國際養老金監督官協會。
監管更有力
更重要的是,借鑒國際保險監管最新經驗,保險業監管在三個方面形成新體系,建立了以償付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和市場行為監管三支柱的現代保險監管框架;以公司治理和內控為基礎、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以現場檢查為重要手段、以資金運用監管為關鍵環節、以保險保障基金為屏障,構筑了防范風險的五道防線;建立和完善保險保障基金制度,率先在金融業建立起市場化的風險自救機制。
另外,保險業服務和諧社會方面取得了新進展:應對災害事故和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穩定運行;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社會保障水平提高,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家庭開始把商業保險作為解決養老和健康保障的重要手段;支持金融改革,促進金融市場的發育和完善;支持國家經濟建設和“走出去”戰略,目前,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到2.3萬億元,為經濟建設提供了大量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積極參與社會管理,促進政府公共服務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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