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般保戶而言,讀懂一份專業的保險合同不僅很困難,也沒有必要,但對其中最重要的幾項條款,一定要“心中有數”。以重大疾病險來說,投保人在簽署保單以前,對5項重要的條款內容一定要了解清楚。
1、保險責任。通俗講就是你買了這張保單后,保險公司承諾會為你做些什么,因此是最重要、最應理解清楚的條款。如身故、全殘給付是指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的有效期內不幸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將按照約定的金額理賠;重大疾病給付指被保險人被確診為首次患約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一種,保險公司將按照約定金額理賠;滿期給付,通常會被人們理解成“保費返還”,是指保險合同期滿時,如果被保險人仍然健在,并且沒有發生過大疾病的理賠,則保險公司將給付滿期保險金,保單宣告結束。
2、責任免除。指保險公司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不承擔保險責任的范圍,責任免除條款內容會在合同中以列舉方式規定。例如:自殘、犯罪、吸毒、先天性疾病、艾滋病、戰爭、核輻射等等。在投保前,應通讀一遍這些責任免除條款,知道在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承擔保險責任的。
3、重大疾病的定義。在以前這曾經是保險消費者最大的難題,因為它們非常專業,而且各家保險公司的標準不一,令人很難分析比較,今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合作,已經對我國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最常見的25種疾病的表述進行了統一和規范,今后人們投保重大疾病險,只要看哪些疾病是在保障范圍內即可。
4、保費繳納。條款中通常會寫明投保人應當以什么樣的方式繳付保費、繳費的最后時限等,投保人應當按照約定及時繳費,防止保單中止或者失效。
5、保險金的領取。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后,客戶應如何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索賠,特別要注意應在多長時間內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供哪些文件等,以免錯失良機。
總之,在投保重大疾病險時,千萬不要忽視閱讀保險條款,尤其是那些與自己利益密切相關的內容。否則簽下了保單才覺得有所不妥,那就悔之晚矣。(秦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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