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由中國證監會主導,其發行主體將被限定在上市公司范圍之內
公司債發行已是箭在弦上。中國證監會于6月12日晚發布了《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對公司債的發行標準、流程和管理規則作出界定。投行消息人士昨日透露,目前已有20余家市值規模較大的上市公司上報了發行方案,只待相關規定細則確定發布,最快7月份公司債就能正式開閘。
長期以來,我國的債券市場處于市場分散、規模小的局面。目前在證券市場上掛牌交易的公司債,絕大多數是所謂的企業債,即大型國企以經審批的投資項目為基礎向國家發改委提出申請,由國務院統一審批發行額度后發行上市的“政府債券”,隱含著政府信用擔保,并不是建立在企業信用基礎上的真正意義的公司債。其中國家發改委控制大部分企業債的發行審批,而中國人民銀行控制年限在1年內的企業債(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而且債券市場也分為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兩個割裂的市場。
在去年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政府首次對企業債和公司債加以區分,基本確定由發改委負責所謂的企業債發行,證監會負責所謂的公司債市場。公司債市場改革的呼聲前所未有的高漲。
20多家公司已上報
記者昨日了解到,在征求意見稿發布前,證監會已經做了相關充分的準備,不僅與券商投行有過研討,手頭也已經積累了一批有意發行公司債的上市公司方案申請。
一家大型券商投行負責人昨日向早報記者透露,監管層此前已召集過幾家券商討論了關于發行公司債的事宜。而且在征求意見稿醞釀之時,證監會還要求券商和一些上市公司進行了溝通,了解他們發行公司債的積極性,并且鎖定了一批要發行公司債的上市公司。
該負責人表示,這些上市公司已經陸續上報了發行方案及申請。“據我了解,目前已有20多家上市公司上報了發行公司債的申請。”
從此可以看出,公司債正式推出的時間將會非常快。
一位參與公司債研討的專家昨日也向早報記者透露,征求意見稿的反饋意見要求在6月19日之前,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最快7月份公司債就能正式開閘。
根據目前征求意見稿中的相關規定,該專家預計,目前兩市上市公司中,至少有近一半上市公司是完全滿足發行公司債要求的。
“但是,作為首批以及公司債發行初期,發行主體應該都會在滬深300( 4074.824,-43.44,-1.05%)的這300家優秀上市公司中。”據他估計,首批發行公司債的上市公司可能會在十余家左右。
上述投行負責人也認同表示,目前已經上報的20多家上市公司都是績優公司,而且可以說都是市值規模比較大、比較靠前的公司。“一旦征求意見稿及相關細則正式明確發布,公司債正式發行的時間可能會很快。”
發行定價市場化
債券專家表示,公司債在定價、擔保、利率、發行程序方面,均較企業債有較大突破。
根據征求意見稿規定:“試點初期,試點公司擬限于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境內股份有限公司。”這就意味著,由證監會主導的公司債券在一段時間之內,發行主體將被限定在上市公司范圍之內。
此次征求意見稿分別在發行條件、發行程序、債券持有人權益保護、監督管理等四大方面作了規定。
在發行條件上,與現行企業債發行條件相同的規定有,“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同時又較企業債條件增加了“未被設定擔保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凈資產,不少于本次發行后的累計債券余額”的規定,去掉了企業由于受擔保或保全措施過多而無法保證償還公司債的風險,增加了公司對發行債券的償付保證。
與企業債發行價格需要批準不同的是,征求意見稿規定,“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確定。”發行定價已經完全市場化。在利率確定方式上,也完全由公司董事會指定并由股東大會通過即可,并未作其他限制。
在《征求意見稿》中,對公司債采用核準制,即證監會受理并對申請文件初審后,由發審委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核申請文件,然后由證監會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與企業債需要向國務院及發改委申報,并批準的程序相比有了較大的簡化,增加了發債效率。
征求意見稿也并未就發行的債券是否需要擔保作出明確規定,只是規定了為公司債券實行的擔保需要符合的條件。雖然企業債目前已經出現了無擔保債券,但此次公司債試點已經完全去掉了強制擔保條款。此外,對發債募集的資金投向此次也未作具體規定。
尚需實施細則
不過,公司債發行的規則尚不完善。上述投行負責人指出,征求意見稿缺乏較為詳細的指引,比如要求保薦機構就此詢價,詢價過程是否和新股一樣,是一次還是多次累計定詢價區間,都沒有明確。
另外,目前發行的企業債有部分都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且企業債發行對象均是機構。那么,公司債是否也僅對機構發行,是否也會上市交易,個人投資者如何參與這種投資,上述投行負責人表示:“這些都是未解的問題,目前還沒有答案”。
不過,上述參與研討的專家則認為,個人投資者應該可以參與認購及投資。投行與學者的不同答復也正說明了公司債的發行問題還沒有完全細化與解決。該投行負責人認為,監管層應該還需要發布更清晰、更細化的操作性指引。
◇記者觀察
流動性過剩的新出路
早報記者 孫立云
“公司債券的起航,除了為當前國內二級市場上過剩的流動性找到新的出路外,從更長遠意義來看,公司債市場改革還是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上海交大管理學院證券金融研究所所長楊朝軍教授昨日如是說。
解決流動性問題
公司債市場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一條“短腿”。據統計,目前我國的企業債規模僅占我國金融市場的4%。2006年我國公司債券規模占GDP的比重僅為1.4%,遠低于美國的40%和韓國的17%。
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就指出,“我們目前的狀況很不正常,大力發展公司債,就是要恢復一個正常的狀態。”
而今年“兩會”期間,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又一次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債券市場,推進債券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
楊朝軍指出,公司債的改革可以說為解決目前的流動性問題找到新出路。相較于上調印花稅等帶有政策化調控的手段來說,發展公司債則是更為治本的市場化方式。“公司債從上市公司來說是增加了融資渠道,從投資者角度來說,更是增加了一種投資渠道。公司債從增加供給角度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投資品種。”
一直以來,我國投資產品主要就是股票和國債。楊朝軍解釋稱,股票屬于高風險投資產品,國債則屬于最低風險的投資品種,風險越大,相對收益也就越大。“公司債就可以填補介于股票和國債之間投資品種的空白,這樣就可以從股市中分流一部分資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昨日就表示,目前股市的確比較熱,監管層可能也考慮到需要通過市場化方式疏導供求平衡,“公司債的推出的確有迫切性,征求意見稿發布的時間確實比想象中要快”。
改善資本市場結構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認為,從更長遠意義來看,發展公司債可以有效地改善我國資本市場的資產結構。
過去,我國資本市場結構非常單一,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不匹配:股票市場發展很快,規模較大;但公司債市場很小,流動性很差。這樣一種產品結構的資本市場,既不利于公司的資本最優化管理,也不利于投資者的資產組合管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是造成股票市場在過去相當長時間內具有較大投機性的原因之一。
吳曉求指出,此前,我國股票市場功能錯位,承擔了大量本應由公司債承擔的市場功能。在這種扭曲的環境下,上市公司追求無限發行股票這種成本很高的融資方式,使得公司資產配置遠未實現最優化。因此,公司債的現實意義,就是還股市以本來面目,并由這種機制的完善,促使股市目標更清晰、更單一地健康發展。(記者 孫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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