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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組合拳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 環境保護部抓緊制訂按日連續處罰等系列實施辦法
本報記者張秋蕾北京報道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向媒體通報,為了增強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確立的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信息公開等規定的操作性,環境保護部正在抓緊制訂一系列符合實際、程序完備、便于操作的實施細則,并將于年內印發。待明年1月1日新法實施后,環保部門將對環境違法行為打出一套有力的“組合拳”。
為更好地征求公眾意見,增強全社會的環境守法意識,環境保護部將正在制訂中的《環境保護按日連續處罰暫行辦法》、《實施環境保護查封、扣押暫行辦法》、《環境保護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暫行辦法》、《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等4個配套文件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4個文件依據《環境保護法》、《行政強制法》的法律,適當引入了《水污染防治法》等環保單項法的有關規定,著重明確有關規定的適用范圍,系統規定了調查取證、審批、決定、執行、解除、兩法銜接以及檢查監督等執行程序,力求既保證行政執法的剛性,同時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其中,《環境保護按日連續處罰暫行辦法》力求破解以往“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老大難問題,適用范圍重點放在打擊未批先建、久試不驗、規避監管等違法行為。為防止執法部門自由裁量權過大等易導致執法腐敗行為的發生,辦法對實施程序、處罰期限、計罰方式等作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實施環境保護查封、扣押暫行辦法》細化了環保部門如何使用查封、扣押這一行政強制措施的標準。《環境保護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暫行辦法》對調查取證、審批、決定、送達、實施、解除、后督察等程序進行了規范要求。《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對信息公開主體和范圍、公開方式、建立信用評價制度、強制公開、法律責任、獎勵等做出了明確要求。
《環境保護按日連續處罰暫行辦法》、《實施環境保護查封、扣押暫行辦法》、《環境保護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暫行辦法》、《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等4個配套文件征求意見稿詳見今日二版、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