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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居民海島用島區塊劃分意見
按照《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附件2“無居民海島用島類型界定”中的用島類型劃分用島區塊時,總的劃分原則是以工程設計標準和行業規劃編制規范為主要依據,保持區塊的相對完整性和避免區塊重疊。具體方法如下:
1.填海連島用島區塊
填海連島用島區塊范圍包括被連接海島的整島區域。
2.土石開采用島區塊
土石開采用島區塊范圍應包括實際開采區和外延的緩沖區,緩沖區應根據周邊地質條件確定安全距離,最低不少于5m。緩沖區不得進行開采,并應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3.房屋建設用島區塊
房屋建設用島區塊范圍包括實際建筑物用島區域、建筑物外緣的綠地和道路等必要的附屬設施用島區域,這些區域應作為整體予以認定,不得拆分。
4.倉儲建筑用島區塊
倉儲建筑用島區塊范圍包括倉儲設施(庫房、堆場和包裝加工車間等)用島區域和附屬設施(內部道路、綠地等)用島區域,這些區域應作為整體予以認定,不得拆分。
5.港口碼頭用島區塊
港口碼頭用島區塊范圍包括碼頭及其相應設施用島區域,這些區域應作為整體予以認定,不得拆分。
6.工業建設用島區塊
工業建設用島區塊范圍包括工業生產及配套設施(內部道路、綠地、供電、給排水等)用島區域,上述區域應作為整體予以認定,不得拆分。
7.道路廣場用島區塊
道路廣場用島區塊范圍包括道路、公路、鐵路、橋梁、廣場、機場等設施用島區域。
8.基礎設施用島區塊
基礎設施用島區塊范圍為除交通設施以外的用于生產生活的基礎設施用島區域。
9.景觀建筑用島區塊
景觀建筑用島區塊范圍包括亭、塔、雕塑等人造景觀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內部道路、綠地、座椅等)用島區域
10.游覽設施用島區塊
游覽設施用島區塊范圍包括索道、觀光塔臺、游樂場等設施(懸空設施用島范圍為最外緣投影線圍城區域的范圍)及外延緩沖區域(寬度以游覽安全為原則確定)。
11.觀光旅游用島區塊
觀光旅游用島區塊劃分以設計范圍為依據。
12.園林草地用島區塊
園林草地用島區塊范圍包括園林、草地及其附屬設施(便道、小道、噴灌等)用島區域。
13.人工水域用島區塊
人工水域用島區塊范圍包括水渠、水塘、水庫、人工湖(河)等及附屬設施(橋梁等)用島區域。
14.種養殖業用島區塊
種養殖業用島區塊范圍包括種養殖區及配套設施用島區域。
15.林業用島區塊
林業用島區塊范圍包括種植、培育林木及必要的配套設施(不包括產品加工車間、廠房、大規模房屋建筑等)用島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