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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最嚴格的問責令
對于那些遠在基層的官員而言,國際社會政經博弈或是國際氣候談判仍顯遙遠。但在2010年的最后一個季度,他們已經明顯地感受到了自上而下的壓力。
5月5日,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動員和部署加強節能減排工作。各個省的省長及大央企的一把手被要求必須出席,國務院的主要領導都出席了這個會議——足見國務院對該項工作的重視和抓這項工作的力度。
正是在這個會議上,溫家寶的強硬表態讓與會者印象深刻:“現在距‘十一五’末只有8個月時間,已經沒有回旋余地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能不能退縮?能不能降低目標?在這里我要向大家大喊一聲:不——行!”
按照中央規定,到“十一五”末,要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算總賬,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對未完成任務的地區、企業集團和行政不作為的部門,都要追究主要領導責任,根據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真正令地方官員緊張起來的正是這一問責制。
“十一五”國家節能目標確定之后,被分解到各個省份的同時也分解到了各大央企,根據目標分解的情況,每年對省級政府進行節能目標的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實行獎懲問責制。
問責令由中央一層層往下傳達,各省務必把用電量的增長控制在承諾的范圍之內。
指標是經過地方政府承諾,經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協商的結果。“中間有一個調整的過程。從下至上,再從上至下,幾個回合,國家會考慮全國不同地區情況,有的省承諾20%,有的省承諾30%等等。各省的承諾必須要有根據,承諾得太高中央也不一定會同意,因為萬一你落空,全國就可能會落空。”一位主管節能環保的副省級高官向《中國經濟周刊》介紹。
但這不排除一些省份對自己的評估并不準確。
“目標分解中,一些地方一開始是習慣性地多承諾,回去執行后發現有難度,于是省長主動找發改委調整。”上述官員表示。
承諾和責任層層連鎖:省承諾中央,市承諾省,縣再承諾市;中央問責省長,省長問責市長,市長問責縣長。
到了縣一級,問責令被簡化成:停電或撤職。
那些尚未完成節能減排任務的地方官員心急如焚,簡單甚至粗暴的強制性限電措施呈急速蔓延之勢。
最極端的案例是:河北省安平縣實施的無差別限電,不僅居民家停電停水,醫院和紅綠燈也遭停電。
“雖然中央一直在強調(節能達標),但我們也以為可能只是說說而已的——你知道的。沒有想到這么堅決。”9月底,蘇南地區的一位官員對《中國經濟周刊》坦言,他們以前的重視很不夠,“既然到了這個程度,中央要動真格了,那么就只能硬著頭皮一定要這么干了。”他所主政的地區從9月開始也對企業進行了強制性的拉閘限電。
地方政府實現節能目標的方式為何如此急迫和極端?源于前四年各地推進的力度未如理想。
2006年,作為“十一五”的開局之年,并沒有實現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的年度目標,“十一五”的初期,節能率遠低于計劃的4.3%年均水平,這讓中央政府政策出臺力度大大加強。
2007年5月,國務院印發了《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在這個具有標志性的指導性文件里,明確了國務院的各個部門,各個地方政府,在節能減排工作當中的職責任務以及要采取的一些政策和措施。
同年6月,國務院成立了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溫家寶總理親任小組組長——這個機構的成立足見國務院抓節能減排工作的決心和力度。還是在這一年,11月,國務院印發了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三個體系的實施方案和辦法。
中央復次重申,將把強化目標責任考核排在第一位,各省目標完成情況將接受評價和考核。被突出強調的嚴格的考核體系,讓地方官員不得不嚴陣以待。
在一個公開的場合,國家發改委環資司副司長謝極曾這樣解釋對目標考核體系的強調:這是中國政府體制的特點,很多任務,只要納入到政府的考核目標體系,這項工作在地方推行起來就有力度。
每個省的領導都不希望自己的考核結果落在后邊或者被考核沒有完成等級。向社會公布結果,接受社會的監督,政策的制定者認為這是非常有效的辦法。
“毫無疑問,節能將與各級地方官員的烏紗帽進行‘硬掛鉤’,是用省級官員的‘烏紗帽’來堵住節能的口子!”曾有業內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如是分析。
節能“拉鋸戰”
在“十一五”規劃綱要中,節能減排被描述為“進經濟結構調整,轉變增長方式的必要之路”。在中央的思路中,節能減排作為調整和優化結構的主要措施之一,背后是對整個經濟發展的路線調整。
近年來,中央政策幾經調整之后,長期停留于口號的經濟結構調整已經被推到日程上來。
但很多時候,中央的要求與地方的需求不盡一致,甚至地方的需求與中央的要求相背離。這使中國的節能之路仍然充滿曲折。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要依賴高耗能高污染支柱產業拉動經濟發展,另一方面是中央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的制約。
兩者之間,存在著微妙的博弈與較量。
最明顯的是,中央節能目標分解之后,很少有地方政府設定出一個長期的全局性的節能規劃,而是長期地陷于拉動增長與節能減排的拉鋸戰中。
在金融危機以前,中央曾嚴格控制“兩高一資”(高污染、高能耗和資源性產業)行業的發展。因此采取的出口政策是:調整產品出口退稅、加征出口關稅、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等。
2008年末的金融危機促使出口政策松動:提高出口退稅的行業中,雖大多行業符合勞動密集型、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之要求,卻不乏化工和有色金屬行業。與此同時,政府取消了部分鋼材出口關稅以及鋼材出口實行的許可證管理。
加之,“4萬億”經濟刺激方案以及十大產業振興規劃的出臺,讓鋼鐵、電解鋁、水泥等高耗能產業再次迎來春天。
“金融危機期間,出口受挫,很多企業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但沒有料想到經濟這么快好轉,一些能量消耗大戶像鋼鐵、電解鋁、水泥等,今年都在滿負荷生產,用電量因此大幅增長。”那位副省級高官坦言,危機期間“保增長”的各項措施,肯定會有一些負面的影響需要時間去消化。
“當然,作為主管節能環保的省級部門,我們的審批要求幾乎沒有松動。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批。但下面的地方政府有沒有不符合要求的項目?肯定有。地方領導人知道不知道?肯定是知道的。他們知道環保部門不會過關,所以干脆就不往上報,非法生產的情況比較普遍。”
“保增長”的壓力之下,在地方,節能減排已然讓位于拉動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