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氣象災害風險評估
按照《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的相關要求,國家減災委統一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全面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調查和隱患排查,開展重大工程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氣候可行性論證,在城鄉規劃編制過程中充分考慮氣象災害風險因素,為有效防御氣象災害提供科學依據。
1.加強氣象災害風險調查和隱患排查
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全國氣象災害風險調查工作,全面掌握各類氣象災害風險分布情況。建立以社區、鄉村為基礎的氣象災害風險調查收集網絡,建立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分災種編制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圖。完善氣象災害風險信息上報系統和制度,加強對氣象災害風險信息的綜合分析、處理和應用。
組織開展基礎設施、建筑物等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普查,編制承災體脆弱性區劃;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查找氣象災害防御的隱患和薄弱環節,為編制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完善氣象災害防御措施等奠定基礎。
2.建立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度
建立重大工程建設的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制度,建立相應的建設標準,將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納入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的重要內容,確保在城鄉規劃編制和工程立項中充分考慮氣象災害的風險性,避免和減少氣象災害的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及《氣候可行性論證管理辦法》,對城鄉規劃、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大型風能、太陽能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組織氣候可行性論證。
研究制定綜合評估氣象災害危險性、承災體脆弱性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的方法和模型、風險等級標準和風險區劃工作規范,開展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和評估,為經濟社會發展布局和編制氣象災害防御方案、應急預案提供依據。
3.加強氣候變化影響評估
開展氣候變化事實及演變規律的監測分析,加強全球氣候變暖背景下氣象災害發生和發展規律研究,開展氣候變化對極端氣象災害事件,以及對經濟、社會、國防、能源、水資源、農業和糧食、生態環境等的影響評估和應對措施研究;建立集氣候變化監測、預測、影響評估、應對為一體的氣候變化業務。
(三)提高氣象災害綜合防范能力
制定并實施氣象災害防御方案,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完善防災法規和標準,開展氣象災害防御科學普及,形成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功能齊全、科學高效、覆蓋城鄉的氣象災害綜合防御體系。
1.制定并實施氣象災害防御方案
要依據當地氣象災害特點及其風險區劃,針對各類氣象災害組織編制防御方案,明確氣象災害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各部門的防御職責和聯動機制、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和防御措施等事項,完善氣象災害防御組織領導體系和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的有關要求,編制氣象災害防御分方案,進一步分解任務、明確目標、細化責任。
加強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的實施,完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機制,全面落實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責任制。建立氣象災害防御綜合效益評估機制,及時分析總結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中的新問題,不斷修訂、補充和完善氣象災害防御方案。
2.加強氣象災害防御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
建立內容完善、科學配套的氣象災害防御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預案》、《氣象災害風險評估辦法》等氣象災害防御法律法規體系。各地區根據國家的氣象災害防御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配套法規辦法。加快推進以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防御標準體系建設,根據氣象災害種類及風險區劃,提供完整、準確的氣象數據,為制定或修訂相關標準提供依據,增強氣象災害防御的科學性、規范化、標準化。
3.加強氣象災害防御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在各級科普館中設立氣象科普室,擴展氣象科普基地,廣泛開展全社會氣象災害防御知識的宣傳,將氣象災害防御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納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加強對全民特別是農民、中小學生等防災減災知識和防災技能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氣象災害防御演練,提高全社會氣象災害防御意識和避險防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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