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治污步伐,2012年實現“五個零排放”
“意見”要求,加快城鎮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步伐。今年年底前,“五河一湖”及東江源頭縣級城鎮污水處理廠要建成并投入運行,同時結合新農村建設,改造和完善水利設施,適時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凈化工程建設。
加強環境監管,定期開展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認真組織實施綠色生態江西建設“十大工程”,全力推進“五河一湖”及東江源頭污染物零排放、工業園區污水達標排放等專項行動,2012年實現“五個零排放”。嚴格控制鄱陽湖區圍網養殖規模,提倡生態養殖,推廣人工放流。組織進行規模化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專項整治活動,“五河一湖”及東江源頭保護區范圍內禁止規模化畜禽養殖,區內現有養殖場在今年年底前必須達標治理、搬遷或者關閉。
在執法過程中,對沒有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務、污染防治工作進展緩慢的市、縣(區)政府及時進行環境預警;對沒有完成減排任務、地表水達不到功能區標準、生態破壞嚴重的地區實施區域限批。
■專項資金向源頭地區傾斜,盡快制訂生態補償政策
“意見”要求,建立流域綜合管理機制。編制“五河一湖”及東江源頭保護與建設規劃,統籌流域內、上下游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產業發展與布局。加快建立流域與區域管理相結合、各部門相互協調配合、應急反應迅速的流域綜合管理機制。探索流域環境保護派出機構監管模式,整合環境監測資源,建立環境信息共享平臺,統籌協調流域管理。
盡快制訂“五河一湖”及東江源頭環境保護考核辦法,將生態環境保護成效、主要污染物減排等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并列入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政績考核的內容。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對生態環境保護成效顯著的地區進行獎勵,同時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單位予以表彰。制定自然資源與環境有償使用政策,對資源受益者征收資源開發利用費和生態環境補償費。以環境保護部將東江源列入首批生態環境補償試點地區為契機,開展多種類型的生態補償試點工作,加快生態補償機制研究,盡快制訂適合全省實際的生態補償政策。
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專項用于“五河一湖”及東江源頭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等專項資金的使用要對源頭保護區重點防治項目實行傾斜。將環境保護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列入省重點建設項目,優先保證用地,對符合國家劃撥供地目錄的重要生態項目用地,實行行政劃撥。積極支持生態項目申請銀行信貸、設備租賃融資和國家專項資金,發行企業債券和上市融資。采取多種措施,鼓勵不同經濟成分和各類投資主體參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熊志強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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