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日電 據國家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重大決策,環境保護部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的通知》,從加快推進規劃項目建設進度等五方面加快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指出,“十一五”以來,國務院陸續批復了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庫區及上游、丹江口庫區及上游、黃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在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穩步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在規劃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治污項目開工少,工程建設進度緩慢,治污資金到位率低等突出問題。
通知要求各地環保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重大決策,加快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著力抓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從改善流域水環境,擴大內需,促進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加快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認識;二是要抓住當前中央新增投資的有利時機,在保障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加大投資力度,加快推進規劃項目建設進度;三是要強化規劃實施的目標責任制,提高工作效率,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四是要認真做好水污染治理資金的籌集工作,將地方財政資金和中央資金配套使用,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五是自2009年起,對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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