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5日電 據國家環保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日向新聞界通報,環保總局經過一年試驗,正式發布《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保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這一綠色證券的指導意見將以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制度和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為核心,遏制“雙高”行業過度擴張,防范資本風險,并促進上市公司持續改進環境表現。潘岳說,綠色證券是繼綠色信貸、綠色保險之后的第三項環境經濟政策。此次發布的《意見》雖然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綠色證券,但已在核心領域取得重要進展。
潘岳介紹,近日環保總局正式出臺了《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保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見附件一)。要求對從事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以及跨省經營的“雙高”行業(13類重污染行業)的公司申請首發上市或再融資的,必須根據環保總局的規定進行環保核查。按照中國證監會《關于重污染行業生產經營公司IPO申請申報文件的通知》(發行監管函[2008]6號)規定,“重污染行業生產經營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中應當提供國家環保總局的核查意見;未取得環保核查意見的,不受理申請。”據此,環保核查意見將作為證監會受理申請的必備條件之一。
潘岳說,環保總局還將商證監會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環境監管的協調與信息通報機制,拓寬公眾參與環境監督的途徑。環保總局將按照《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定期向證監會通報上市公司環境信息以及未按規定披露環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單,相關信息也會向公眾公布。環保總局還將選擇“雙高”產業板塊開展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試點,發布上市公司年度環境績效指數及排名情況,以便廣大股民對上市公司的環境表現進行有效的甄別監督。
潘岳說,限制污染企業過度擴張除了加大環保執法監督力度之外,還應運用成熟的市場手段,包括限制其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兩個方面實現。對于前者,主要思路是通過鼓勵并引導商業銀行落實綠色信貸政策來實現;對于后者,主要是實行綠色證券政策,重點加大融資后環境監管,調控其對資本市場上融得的資金,真正用于有利于企業的綠色發展。
潘岳指出,目前中國的資本市場環境準入機制尚未成熟,上市公司環保監管依然缺乏,導致某些“雙高”企業或利用投資者資金繼續擴大污染,或在成功融資后不兌現環保承諾,環境事故與環境違法行為屢屢發生。在國家宏觀調控和節能減排政策不斷強化的大趨勢下,潛伏著較大的資本風險,并在一定程度上轉嫁給投資者。例如,2007年“區域限批”,大唐國際、華能國際、華電國際、國電電力等上市企業的股價表現都弱于市場,石化、造紙、醫藥等行業的股市也受到一定影響,給股民帶來了投資風險。因此,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環保核查,并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披露環境信息,不僅可以促進上市公司改進環境表現,更有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
潘岳說,綠色證券政策出臺建立在環保總局近年的試點基礎之上。2007年下半年,環保總局就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重污染行業生產經營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發布以來,環保總局已完成了對37家公司的上市環保核查,對其中10家存在嚴重違反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發生過重大污染事件、主要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以及核查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公司,做出了不予通過或暫緩通過上市核查的決定(見附件二),阻止了環保不達標企業通過股市募集資金數百億元以上。
潘岳說,從2007年的情況看,上市公司環保審核制度已經基本成型,下一步,就是要重點推進已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加大公司上市后的環境監管。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對自身環境信息的披露還很不到位。據了解,2006年的上市公司年報中,僅有50%的公司進行了環境信息披露,且絕大多數披露都是定性描述,有用環境信息量小,一些受到環境行政處罰的公司也未及時披露,無法滿足股民的需求。
根據新出臺的《意見》,環保總局一方面將向證監會及時通報并向社會公開上市公司受到環境行政處罰及其執行的情況,公開嚴重超標或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發生重特大污染事故以及建設項目嚴重環評違法的上市公司名單,由證監會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理。另一方面,環保總局還將選擇比較成熟的板塊或行業開展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編制并發布中國證券市場環境績效指數及排名,為投資者、管理者提供上市公司的環境績效信息和排名情況。
潘岳指出,此次出臺的綠色證券政策雖然尚不完整,但卻已搭好了核心框架。環保總局將繼續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就相關工作程序與范圍進行深入研究,爭取綠色證券政策更加成熟與完善。總之,由于上市公司的經濟總量和環境影響越來越大,綠色證券能否促使社會籌集的資金投向綠色企業,廣大股民綠色選擇的經濟權益能否得到保障,上市公司能否履行環保責任,將決定著我們能否把資本市場變成推動節能減排的經濟杠桿,也決定著整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建設的進度。
潘岳最后表示,環境經濟政策的探索與實踐越來越涉及多方面利益,因而越加艱難。整個體系的建成,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各個經濟主管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支持。接下來,環保總局將繼續與相關部門聯手加緊研究綠色貿易、綠色稅收、區域流域環境補償機制、排污權交易等政策,最終形成完整的中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打好堅實的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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