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 牟曉翼 實習生 林菁青)廣州的機動車尾氣排放污染已占全市空氣污染指數的46%。廣州市環保局局長丁紅都昨天表示,廣州市雖然無權制定尾氣超標的處罰措施,但卻可以研究出一套處罰方式。
丁紅都表示,目前,一個專門為尾氣超標車輛設立的數據庫正在建設之中,不久后,檢測點檢測到的尾氣超標車輛,第一次不予處罰,而是在數據庫存檔,并勒令司機七天之內對車輛進行整改。若下次再查到該車超標,核實其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由環保與交警部門聯合對其執行1000元至2000元的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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