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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辦2月2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邵寧介紹“十一五”時期中央企業改革發展情況和“十二五”總體思路,并答記者問。
來自國資委的信息表明,“十一五”時期,中央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布局結構調整深入推進。中央企業及其所屬子企業的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從2005年的40%提高到2010年的70%,實現主營業務整體上市的中央企業有43家,中央企業控股境內外上市公司達336家,目前中央企業資產總額的52.88%、凈資產的68.05%、營業收入的59.65%都在上市公司。建設規范董事會的中央企業擴大到30家,外部董事制度和董事會規范運作的制度體系逐步健全。中央企業內部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全員勞動合同制度、市場化選人用人和薪酬激勵制度初步建立。中央企業聯合重組深入推進,成功實施電信、航空、醫藥、冶金等行業重大重組。國有資本進一步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不斷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