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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中新網8月16日電 據國資委網站消息,為推動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規范、更精準,進一步落實全員業績考核責任,國資委日前發布央企全員業績考核情況核查計分辦法。
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中央企業全員業績考核情況核查計分辦法》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推動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規范、更精準,進一步落實全員業績考核責任,依據《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2號)及《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全員業績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資發綜合〔2009〕300號),我委制定了《中央企業全員業績考核情況核查計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央企業全員業績考核情況核查計分辦法
為全面推動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規范、更精準,最大范圍地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最大限度地調動、發揮中央企業各級負責人和廣大員工的創造性和積極性,促進中央企業穩健科學發展,根據《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2號)及《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全員業績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資發綜合〔2009〕30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制定本核查辦法。
一、核查內容
根據《指導意見》,核查內容重點包括考核機構、考核制度、考核結果應用、監督檢查、考核范圍等五項。
(一) 考核機構。
要切實加強對實施全員業績考核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業績考核組織體系。核查具體內容包括:
1.建立健全領導機構。
2.建立工作機構。
3.集團負責人擔任考核機構負責人。
(二) 考核制度。
要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強化業績考核的機制和制度保證。核查具體內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