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康村游氏家族的族譜上記錄了當時發生的一切:“2000年8月25日是一個烙著慘烈和不幸的日子。那一天的下午3時30分,同康村兩千多老幼站在離村莊不遠的山坡上,眼睜睜看著溪水洶涌而下吞噬著他們的家園和良田……同康村消失了!”
災難過后,同康村一半的農戶房屋受損,泥沙覆蓋了2/3的良田,村路全毀。當時的紫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結原因時稱,礦區“環保設施在設計、管理上存在漏洞”。
此后十年間,紫金礦業的污染成本仍舊一而再再而三地施加于周邊群眾的頭上。
2000年10月,氰化鈉運輸車的傾覆導致水源污染。此后,汀江下游群眾對于飲水安全的顧慮一直沒有消除過。
“更重要的是,要關注污染物對人體的長期影響。”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在接受采訪時稱,“像銅這樣的物質不會像有機物一樣自我凈化,它會積累起來,可能進入食物鏈,也會影響到人體。”
責任到底由誰承擔
7月4日,就在紫金礦業污水泄漏的第二天,正在為死魚發愁的上杭縣下都鄉養殖戶們接到了鄉政府的群發短信,其中指明,“水質污染責任主體屬于紫金礦業集團公司”。這是對事故的最初定性,在紫金礦業正式對外通報這一污染事故,并不斷接受各級環保部門調查后,紫金礦業事故責任主體的身份早已沒有什么疑問。
然而,除了對自身環保設施進行檢修外,至今仍鮮見紫金礦業對當地受害群眾、受損環境的善后賠償、修復工作。而當地政府在事發后的積極舉措,讓各地評論人士紛紛質疑,“善后工作究竟應該由誰來承擔”?
28日,《法制日報》記者欲向紫金礦業了解接下來的善后工作,但該公司宣傳部部長鄒永明的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而撥打上杭縣委宣傳部一位副部長的手機時,對方稱正在開會。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在評價大連油管爆炸事件中中石油的責任時稱:“中石油已經不是第一次與水污染相聯系。此類污染事件一再發生,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沒有像美國對待BP一樣,追究它的責任。政府有責任推動這一賠償制度。”
有分析人士稱,紫金礦業污染事件與大連油管爆炸事件一樣,必須明確企業的賠償責任。(郭宏鵬 劉百軍 本報實習生 范傳貴 盧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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