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惠普部分筆記本電腦存在黑屏、閃屏、顯卡溫度過高等質量問題,近期遭遇中國消費者集體維權,北京法易網CEO王豐昌向記者表示,日前每天新增集體投訴消費者高達400人。
就在“質量門”事件不斷升級的情況下,昨日,消費者葉帆更是向記者提供了一段長達5分鐘的錄音資料表示惠普存在霸王條款嫌疑。
惠普客服:要換機先撤訴
四川籍消費者葉帆向記者透露,兩年前自己購買的價值19000元的“移動工作站”產品出現問題,由于和惠普售后多次交涉未果,于是向當地消協進行投訴。
2009年3月19日,惠普客服致電葉帆進行協商,在錄音中,記者聽見惠普官方客服聲稱:“我們這邊已經有了回復,還是需要您先在消協那邊撤訴,我們才能有后續的一些操作。”
在整段錄音中,客服馬春艷多次表示撤訴是惠普解決問題的前提條件,否則由消協出面去申請仲裁解決問題,并且聲稱撤訴后還要簽訂一份《備忘錄》,以保證此事不再有第三方知道。當葉帆問及為何換機要先撤訴時,客服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對于惠普方面無理要求,葉帆選擇了拒絕,“此前在消協的投訴均為事實,事情沒有解決,就不可能撤訴。”
換機必須簽訂《備忘錄》
在得知客服要求從消協撤訴并簽訂所謂的《備忘錄》一事后,惠普民間維權第一人高淑娟說自己也遇到了同樣的事,并向時報記者發來一份惠普的《備忘錄》。
在《備忘錄》中,記者看見第四條寫有:“雙方對此事承擔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此備忘錄所涉及的內容。”
“對于消費者而言,惠普總是要挾受害者,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對于惠普的行為,高淑娟選擇了拒絕。“我最終以法律途徑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此,民間維權訴訟團律師蔣蘇華律師表示:“雖然說惠普的做法是他們自己與消費者的協議,但是任何一個消費者都具有知情權,他們這樣的做法是與我們國家的法律相背離的。”
蔣蘇華表示,惠普這樣的做法帶有一定的霸王條款性質,對于消費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國家質檢總局已接收行政申訴書
此前,國家質檢總局新聞辦向媒體聲稱并未收到郵寄的行政申訴書。
昨日,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溫獻宏律師正式將“行政申訴書”當面遞交給了國家質檢總局信訪部與申訴中心,申訴書要求質檢總局對惠普筆記本進行質量檢查,并召回問題產品。“一位姓韓的工作人員接收了申訴書,并表示會盡快處理此事。”
針對惠普“質量門”事件,時報將持續關注,同時時報征集有同樣經歷的受害者,也請廣大讀者撥時報熱線28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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