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昨天在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表示,國資委計劃將央企“紅利”用于國有企業的資本性支出、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彌補改革成本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三方面。
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于28日到30日在珠海召開。李榮融在會上說,《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和《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均已在2007年下發,有關問題已初步明確——中央企業向國資委申報國有資本收益,由國資委審核,財政部復核,國資委向中央企業下達收益上繳通知。至今為止,已經有116家企業被納入上繳“紅利”的試點。近期,國資委正在加強組織管理,以便按時完成2006年度國有資本收益的申報上繳工作。
對于央企上繳的“紅利”如何支配使用的問題,在去年12月的《暫行辦法》中并沒有涉及。對此,李榮融28日提出,國有資本收益應主要用于國有企業的資本性支出、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彌補改革成本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2007年,國資委加快推進央企主輔分離,長時間以來,實際上是地方財政和社保承擔了國企改制的成本——在缺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接管了國有企業的社會職能;社保承擔了國有下崗職工的生活保障——那么,在2006年度的“紅利”到位之后,理應減輕地方財政和社保的這些負擔。
李榮融還表示,國資委將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中央企業利潤分配、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支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編制國有資本預算收支建議草案,下達國有資本經營收支預算,組織做好中央企業年度國有資本收益上交和支出管理等工作,及時研究和解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李榮融要求,各地可參照以上做法,結合實際,進一步加強與財政等相關部門的溝通,抓緊制定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配套制度和具體辦法,積極穩妥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已經本級政府授權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地區,要在實踐的基礎上不斷總結完善,切實收好、用好這筆寶貴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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