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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1》2012年4月12日完成臺本
——學生安全:不能只靠“校車”!
(導視)
解說: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專用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兩天之內,兩份與校車安全相關的文件正式對外發布。
王敬波 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政府研究院副院長:
在幼兒的上下學的接送上,給了監護人和家庭更多責任。
解說:
小學生、初中生納入,高中生不納入,幼兒園幼兒不再包括,校車乘坐對象透露怎樣的思路。
趙曉光 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司司長:
主要還是要通過就近入園和家長接送,來解決幼兒入園的問題。
解說:
質量、標準、司機、規則,校車本身能完全護航孩子們的上學路嗎?
王敬波:
在立法理念上特別強調一個社會的共同責任體系。
解說:
《新聞1+1》今日關注:“學生安全:不能只靠‘校車’!”。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歡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從兩天前的一起車禍說起,4月9日在廣東陽春一輛載有幼兒園學生的校車跟一輛貨車相撞,造成的后果三名幼兒死亡。經過警方的查實說,這樣一次事故由于超載造成的,這輛校車本來是荷載11人,但是實載19人,雙方司機都有違法行為。那么就在這起車禍發生之后的第二天,《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正式頒布。新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能給在上學路上的孩子帶來多少安全的保障,我們來一起關注今天的節目。
解說:
載客人數、車窗、座椅、制動裝置、應急逃生裝置,各個細節,昨天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專用校車學生座椅系統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兩項標準將于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而就在此前一天,《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也正是對外頒布。
2011年4月10日新聞:
經過近四個月的部署、起草、討論,《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今天正式對外頒布。
解說:
三份文件正式亮相,備受關注的校車安全問題再度受到聚焦,孩子們的校車安全了嗎?
2011年4月10日新聞:
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校車,是指依照本條例取得使用許可,用于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七座以上的載客汽車,與之前的征求意見稿對比,在校車的乘坐對象上,不再包括幼兒園幼兒。
解說:
只接送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而未將幼兒園及高中納入校車服務的范圍內。對此,條例起草部門認為,高中生的身體條件和自我保護能力與成年人大體相當,上下學需要乘車的可以乘坐普通客車,不必再納入校車服務對象范圍,從而避免校車使用范圍過大,脫離實際的情況。而條例中對于幼兒園幼兒則堅持就近入園和家長接送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