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法干警招錄工作試點定向培養方式
違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記者日前從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和教育部獲悉:2010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將于近期展開。試點將重點為基層政法機關特別是中西部和其它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培養人才。
退役士兵和高校畢業生為重點對象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的試點范圍涉及除北京和上海外的29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招錄1.9萬余人。試點將采取公務員招考與教育考試同步進行的方式,由各試點省區市制定招錄計劃、發布招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命題(教育考試由教育部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安排考點考務、組織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確定擬錄用人員等。
各試點省區市錄用考試的全過程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及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嚴格招錄程序,嚴肅招錄紀律。這次招錄建立紀律監督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試點招錄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對于在招錄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因工作失誤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在嚴肅查處責任人的同時,還要堅決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決不姑息。有關方面將加強考場管理,認真做好考務工作,對違紀、違規及作弊考生嚴肅處理,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負責人介紹,試點招錄對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已退役士兵。報考人員應符合招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門規定的相應學歷學位招生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除此之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試點計劃部分用于招大學生村官
教育部辦公廳近日發出關于貫徹落實《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通知要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計劃部分用于招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項目人員。
通知指出,經商中央政法委、中組部等部門,從2010年起,在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生中,安排一定比例(10%左右)的招生計劃,專項招錄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院校,要根據當年中央政法委等有關部門下發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具體要求,積極落實相關優惠政策,確保有關招錄大學生“村官”等工作的順利實施。
擬錄用人員需到有關高校學習兩年
考生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后,將與有關院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并到有關高校進行為期2年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培養和學習,在校期間按學生管理規定進行嚴格管理。畢業合格的人員,將嚴格依據定向崗位和培養協議,到所定向省(區、市)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工作。試點班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時間、本科層次的滿7年、專科層次的滿9年,方可進行交流。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人員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將到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等66所政法院校學習,分別按專科、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碩士等層次培養,按相關規定合格者,畢業頒發相應高校畢業證書,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授予相應學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補助費用,由國家負擔。
考生可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公務員考試大綱,通過教育部專門網站(zf.chsi.com.cn)查詢教育考試大綱,通過各試點省(區、市)人事部門的網站查詢招考公告、招考職位、招考數量、報名時間與方式、報考的資格條件、培養學習的院校、考試科目以及相關的招考政策等內容。
整個招考工作將于10月中旬結束。(記者 盛若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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