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五十一)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有好的教師,才有好的教育。保障教師地位,維護教師權益,提高教師待遇,使教師成為受人尊重的職業。嚴格教師資質,提升教師素質,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倡導教育家辦學。創造有利條件,鼓勵教師和校長在實踐中大膽探索,創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學特色和辦學風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大力表彰和宣傳模范教師的先進事跡。國家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設立榮譽稱號。
(五十二)加強師德建設。加強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教師要關愛學生,嚴謹篤學,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學生,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任(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采取綜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形成良好學術道德和學術風氣,克服學術浮躁,查處學術不端行為。
(五十三)提高教師業務水平。完善培養培訓體系,做好培養培訓規劃,優化隊伍結構,提高教師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通過研修培訓、學術交流、項目資助等方式,培養教育教學骨干、“雙師型”教師、學術帶頭人和校長,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學科領軍人才。
以農村教師為重點,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創新和完善農村教師補充機制。積極推進師范生免費教育,進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從教。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完善代償機制,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農村學校當教師。完善教師培訓制度,將教師培訓經費列入政府預算,對中小學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加強中小學校長培訓,重視班主任和輔導員培訓。加強教師教育,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創新培養模式,增強實習實踐環節,強化師德修養和教學能力訓練,提高教師培養質量。
以“雙師型”教師為重點,加強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加大職業院校教師培養培訓力度。依托相關高等學校和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完善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完善相關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擔任專兼職教師,提高持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教師比例。
以中青年教師和創新團隊為重點,建設高素質的高校教師隊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師教學水平、科研創新和社會服務能力。促進跨學科、跨單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學和科研創新團隊。創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導教師潛心教學科研,鼓勵中青年優秀教師脫穎而出。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長江學者獎勵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等項目,為高校集聚具有國際影響的學科領軍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師地位待遇。不斷改善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吸引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依法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完善津補貼標準,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制定教師住房優惠政策。建設農村邊遠艱苦地區學校教師周轉宿舍。落實和完善教師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政策。國家對在農村地區長期從教、貢獻突出的教師給予獎勵。
(五十五)健全教師管理制度。完善并嚴格實施教師準入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國家制定教師資格標準,明確教師任職學歷標準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師資格證書定期登記制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資格認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中小學教師招聘錄用、職務(職稱)評聘、流動調配等職能。
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編制標準,對農村邊遠地區實行傾斜政策。制定高等學校、幼兒園教師編制標準。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探索在職業院校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加強學校崗位管理,創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勵機制,激發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流動機制。城鎮中小學教師在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加強教師管理,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制定校長任職資格標準,促進校長專業化,提高校長管理水平。推行校長職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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