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獲得資質的中學校長須遵守北大在道德方面的一個基本要求: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認真履行職責,以實名形式向北大推薦綜合素質優秀或學科特長突出的高中畢業生。
第四,推薦不是“撒胡椒面兒”,獲得資質的中學校長不是說非得每年都得推薦學生給北大。在實施方案中,北大招生辦明確表態:具有資質的中學,如當年沒有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可以不推薦,所具有的資質將自動延續。
第五,絕對排斥弄虛作假。實施方案規定:中學校長所具有的推薦資質,除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外,原則上在該校長的任期內均有效。
第六,注重個人信譽,換校長就得重新申請。實施方案規定,如遇校長變更等情形,則須由新校長重新向北大招生辦提出書面申請。這充分體現了這項制度對中學校長個人信譽的依賴,是一個以個人信譽作保證的制度,強調校長在這項工作中的道德自我約束。
只是小規模的自主招生
按實施方案規定,北大“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擬招收人數原則上控制在北大本科招生計劃人數的3%以內,以目前北大每年的本科招生人數來看,這項頗有銳氣的創新制度,最終的招生規模約在100人左右,并且屬于自主招生范疇。
在“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施的同時,北大將繼續開展進行了多年的自主招生,通過自主選拔的方式,招收綜合素質優秀、特長突出、品學兼優的高中畢業生作為自主招生候選人,按往年的規模,北大的自主招生候選人每年約有1000人,仍是自主招生的“大頭”。
按照近日公布的《北京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明年北大自主招生仍采取“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申請原則,由學生通過網上報名,北大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對其材料進行初審后,合格者獲得筆試資格,筆試在各省同時進行,通過筆試者在北大進行以綜合素質考察為主的面試,最終根據面試和筆試的綜合成績確定自主招生候選人,他們將在高考錄取中獲得北大當地錄取線下降30分以內錄取的優惠政策,如果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北大當地錄取分數線者,則可在專業錄取時享受降10分的優惠政策。自主招生候選人中具有保送資格(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數據為準)的考生可以申請保送錄取。
陽光公示拒絕“潛規則”
北大“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采取陽光公示的方法,防止人們所議論的可能出現的“潛規則”、“權力尋租”等不正之風的侵襲。陽光公示的內容包括:
中學須在本校范圍內對校長“實名推薦”的學生信息以及推薦理由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監督。
具有推薦資質的中學,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中學及校長的推薦資質;獲推薦的學生,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學生的資格。
北大招生辦組織相關專家對初審合格的被推薦者進行面試,確定最終通過名單,該名單將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可以說,在社會呼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情形下,北大“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有必要一試,也要有勇氣一試。讓我們拭目以待。 (本報北京11月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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