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7
評卷工作要求
一、選擇題評卷注意事項
(一)選擇題采用機器評卷。
(二)成立機器評卷領導小組,組織機器評卷工作。
(三)培訓評卷人員,做好計算機、光電閱讀器等設備的調試工作。
(四)編制評卷軟件。評卷軟件必須經過試運行。在正式評卷中,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五)標準答案輸入計算機須由2名以上專職人員負責,保證準確無誤,標準答案在計算機中存儲時必須采取技術手段加密,防止人為改動。
(六)制定嚴格的評卷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
1.評卷人員的工作用筆為紅色字跡簽字筆或圓珠筆,不準攜帶其他筆、橡皮、軟盤等進入評卷場所。
2.評卷組備有專用鉛筆和橡皮,由專人保管。
3.任何人不得修改答題卡的內容。對有問題的答題卡進行技術處理時,須2人以上同時在場。如需復制無法閱讀的答題卡,原答題卡須保留備查。
4.建立責任制。各小組要有工作記錄,小組之間要履行嚴格的交接手續,并由專人負責數據文件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拷貝數據文件。必須進行技術性修改時,要填寫登記表,寫明修改前后的數據,并要有機器評卷組負責人在內的2人以上同時在場。
(七)評卷過程中,應有專職技術人員負責維護計算機、光電閱讀器等技術設備的正常運轉。
(八)評卷過程中,每個工作單元要做好數據備份,加強計算機存儲設備使用的管理,防止計算機病毒的破壞。
(九)加強機器評卷的質量檢查。
(十)選擇題評卷結束后,應將考生成績按要求存儲,制作備份盤,保存好數據。
二、非選擇題評卷注意事項
(一)非選擇題含作文、計算題、證明題和論述題等,采用人工評卷。
(二)評卷人員在評卷過程中應按規定簽署姓名。
(三)記分要準確、工整。用阿拉伯數字記分,只記得分,不記扣除分數。
(四)計算分數時,對每題和小題中小數點以后的分數不作四舍五入處理,每科積分時才作四舍五入處理。
(五)作文由2人分別評閱,2人給出的分數在評卷小組設定的評分誤差范圍的,取2人所評分數的平均值;超出評分誤差范圍內的,由評卷小組討論確定。其他題目采取一人一題單獨評閱。疑難問題由評卷小組討論解決。
(六)各學科每天的復查量不得少于當天評卷數的20%。若有與原評卷教師不同意見,由學科評卷小組組長裁決。積極推廣計算機監控和人工復查相結合的方法,提高評卷質量。
(七)積分復核人員對各題分數、全卷分數全面復核。
(八)分數訂正由評卷點指定專人負責。訂正后,加蓋評卷點分數校對章。
(九)評卷人員、復查人員、積分復核員及分數訂正人均應簽字負責。
(十)對有異常情況的答卷(如雷同卷、字跡前后不一致、在密封線外寫有考生姓名、考號或標記的考生答卷等)先評分,同時填寫《答卷異常情況登記表》,由評卷領導小組裁定,報省級考試機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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