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報考者可否更改個人信息?
報名確認中,有二類報名信息經當地考試機構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錯別字、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未經招錄機關同意,不得更改。
報考者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
報考者要修改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時,須出示身份證,只有身份證號與報名信息庫中身份證號一致時才可以更改。同樣,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當發現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與報考者出示身份證中的身份證號有個別數字出入時,若該數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七、如何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者,必須攜帶以下材料,由各省(區、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①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須攜帶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
②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辦理減免手續的方式和時間由各地考試機構自行確定。
八、如何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確認后,報考者應在12月3日9:00 – 8日16:00登錄人事部或所在考區考試機構網站,通過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自行查詢、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當地考試主管機構聯系解決。
九、公共科目筆試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1.必須帶齊準考證、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2.《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者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3.不能將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4.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5.不能將答題卡、題本、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6.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違紀違規辦法進行處理。
另外,報考者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十、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怎么辦?
遺失身份證的報考者,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由公安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帶照片)。
遺失準考證的報考者,要及時與考試地考試機構聯系。
十一、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什么時候使用?
參加面試時,提供給招錄機關。
十二、如何查詢考試成績?
2008年1月下旬開始,報考者可通過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在人事部網站上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本次考試不下發考試成績單。
考務咨詢電話:010-64400926, 64400927, 64400928
考務咨詢時間:2007年11月3日—12月9日(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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