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7年第10次新聞發布會定于6月12日上午9點45分在北京市二龍路中學舉行,介紹教育部推廣《第一套全國中小學校園集體舞》有關情況。圖為校園集體舞表演(中國網 發)
教育部關于推廣《第一套全國中小學校園集體舞》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的要求,為青少年學生提供優質藝術教育活動資源,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我部組織創編了《第一套全國中小學校園集體舞》,并決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在全國中小學校全面推廣。
《第一套全國中小學校園集體舞》包括小學組《好朋友》、《陽光校園》、《小白船》,初中組《青春旋律》、《校園秧歌》,高中組《青春風采》、《校園華爾茲》等7個校園集體舞蹈。該套校園集體舞是在充分調查研究和科學實驗的基礎上,考慮到不同年齡段學生的生理和心理發育規律而創編的,具有鮮明的教育性、科學性和群體參與性,富有時代特點和青春氣息,適合城市和農村的廣大中小學生。
開展校園集體舞活動,有助于學生愉悅身心、培養健康的審美情趣,有助于改善學生身體形態和機能,提高身體素質,有助于培養集體主義精神,使學生得到生動活潑的發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充分認識校園集體舞所具有的特殊教育功能,以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為契機,采取積極措施,充分利用大課間活動和學生課外集體體育鍛煉時間,積極組織學生開展校園集體舞活動,促進青少年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特此通知。
教 育 部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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