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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強和改進審計管理。圍繞增強審計監督的獨立性和整體合力,創新審計資源配置、業務管理和結果運用等機制,促進全國審計工作統籌部署、協調推進。
——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健全對下級審計機關的干部管理、重大事項報告、考核等方面制度。在穩步推進7個地區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把握規律,到2018年形成一套較為成熟、規范、有效的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制度和模式。
——加強審計計劃統籌。摸清審計對象底數,分類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頻次,對重點部門、單位以及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加大審計頻次,編制中長期審計項目計劃,確保“十三五”期間實現有重點、有步驟、有深度、有成效的審計全覆蓋。完善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辦法,明確省、市、縣審計項目計劃報批、備案的辦法和具體要求。
——優化審計資源配置。推進跨層級、跨專業、跨區域審計資源的優化配置,加強各級審計機關、不同類型審計項目的統籌融合和相互銜接,建立審計成果和信息共享機制,提高審計監督整體效能。規范大型審計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成果運用,加強審計現場科學管理,保證規范有序高效運行。
——完善審計結果運用機制。健全審計與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公安、檢察以及其他有關主管單位的工作協調機制,制定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推動把審計監督與黨管干部、紀律檢查、追責問責結合起來。加強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督促,推動改進各級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機制。加強審計成果綜合利用,提高審計成果利用的層次和水平。
——加大審計結果和信息公開力度。完善審計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和審計結果公告辦法。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外,依法依規全面公告審計結果,推動被審計單位公告整改結果。加強和改進審計宣傳工作,講好審計故事,辦好審計機關所屬媒體,注重運用新媒體,提高審計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和廣泛性。
——加強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強化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除涉密項目外,根據需要購買審計服務,并制定完善相應管理辦法。
十四、加強審計隊伍建設。以品德為核心、能力為重點、作風為基礎、業績為導向,全面加強審計隊伍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能力和制度建設,打造審計鐵軍。到2020年,形成一套健全高效的審計人才培養、激勵、評價和使用機制,審計隊伍整體能力素質有較大提升,高端骨干人才數量有較大增長,人才總量和結構與審計事業發展總體要求基本適應。
——加強領導班子建設。認真落實《審計署2015—2018年領導班子建設規劃》,全面加強審計機關各級領導班子政治建設,引導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忠誠于黨、始終對組織坦誠、始終正確對待權力、始終牢記政治責任,嚴防“七個有之”,不斷提高駕馭能力和領導能力。以“一把手”建設為重點,選優配強各級領導班子。加強人才梯隊建設,健全后備干部動態管理機制,不斷優化各級審計機關領導班子的經歷、年齡、知識、專業等結構。
——加強干部隊伍思想作風建設。強化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揚“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的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深入落實“實、高、新、嚴、細”的工作作風,鍛造優良的政治品質,打造過硬的紀律作風,使審計隊伍的政治素質和紀律作風再上一個新臺階。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和輪崗交流機制,加大上下級審計機關之間干部交流力度,有計劃地選派審計干部到其他單位掛職鍛煉。上級審計機關要按照規定配合地方加強對下級審計機關的考核和考察。嚴格執行巡視工作條例和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探索開展公務員個人平時考核。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繼續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
——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建立符合審計職業特點、適應審計工作需要的審計人員管理制度,建立審計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務序列。完善審計人員選任機制,實行分類招錄制度。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實行聘任制,制定聘任人員管理辦法。設立正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健全審計職業保障機制和審計職業崗位責任追究機制。制定推進國家審計職業化建設實施方案,經中央批準后實施。到2020年,形成基本適應工作需要的審計職業化管理機制。
——完善審計職業教育培訓體系。制定審計職業教育規劃,建立審計干部繼續教育和分類分級、分崗位培訓制度。辦好市縣審計局長和省級審計機關處長培訓班,5年內輪訓一遍。繼續辦好新疆、西藏培訓班。對西部地區送教上門,吸收一批中西部地區審計干部到審計署及派出機構參加審計項目,以審代訓。加強審計干部教育培訓網絡平臺建設,推進審計模擬實驗室的建設和應用,加大審計案例教學的推廣應用力度。建立審計人員職業發展規劃,持續提升職業勝任能力。完善審計專業人才培養機制。
——加強審計干部教育學院建設和發展。立足審計工作需要和審計干部成長需要,科學設計審計干部教育培訓課程、教案和培訓班次,實施精品培訓課程和精品教材工程,增強培訓師資力量,推進審計職業教育與國民教育深度融合,不斷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教育培訓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