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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點:附著在戶籍上的利益將剝離
黃明坦言,戶籍制度改革中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還沒有解決,集中體現在三方面。
一是戶籍上附著的利益較多,需要逐步剝離。戶籍管理制度本身的改革并不復雜,核心的問題在于許多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政策與戶籍掛鉤,而且形成的時間久,涉及的領域多,協調的難度大,需要配套改革、協力攻堅。
二是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城市之間的差別較大,需要合理引導。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省會市和東部城市資源優勢明顯,吸引大量流動人口聚集。這些城市普遍人口增長與資源、環境矛盾加劇,環境污染、交通擁堵等“城市病”問題比較嚴重,承載壓力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空間廣闊、潛力很大,但產業支撐和公共服務功能還需要一個發育的過程,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不足。這就需要加強政策引導、產業引導和觀念引導,加快產業布局調整,加快發展中小城市,有重點地發展小城鎮,增強中小城市產業承接能力,以就業帶動促進人口集聚,引導人口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三是各類群體的訴求不同,需要統籌兼顧。戶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萬戶,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類群體高度期待且訴求多元,需要充分尊重并統籌兼顧好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分類分步有序推進,最大限度地釋放改革紅利,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黃明表示,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是一塊硬骨頭,但我們有信心在實干中破解改革難題、實現改革目標。
管理:服務與管理要跟隨人口流動
關于創新人口管理,黃明表示,這需要與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同步,抓緊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
一是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城鄉居民的身份差別,為消除城鄉壁壘、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創造有利條件。
二是建立實施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解決好暫不具備落戶條件或者不愿落戶城鎮人口的教育、就業、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問題;建立完善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積分落戶制度;同時,為城市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安排基礎設施建設、制訂公共政策等提供依據。
三是健全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制度,建設和完善覆蓋全國人口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為跨地區人口流動服務和管理提供支撐,努力做到人口流動到哪里,服務和管理就跟進到哪里。
觀點:做強小城鎮符合現階段需要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認為,與當前明確的建制鎮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級落戶政策相對應的,是兩種不同的人口遷移趨向—
一方面,中小城市戶口含金量不高,農業轉移人口不愿意放棄原有農村戶口。一些鄉鎮干部細算了農村戶口的優勢:農民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單家獨院的住房;即使自己不種地,國家糧食補貼、土地流轉租金等每畝每年有五六百元收入;若遇征地,一些城郊農民可能成為“百萬富翁”。
另一方面,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對大量涌入的外來人口,已經不堪重負,交通擁堵、環境污染、教育醫療資源緊張等“病癥”日益顯現。嚴格控制這類城市落戶條件,是無奈而現實的選擇。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莘表示,做強小城鎮更符合現階段我國實際發展需要。隨著改革進程加快,小城鎮的公共資源將更加豐富、人才外流的現象也會有所改觀。在大城市普遍“超載”的情況下,中小城鎮的機遇反而會更多。
現狀:大量農業人口屬“半市民化”
統計顯示,當前,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2.6%,這是以常住人口為基數計算的,但按照戶籍人口計算,城鎮化率只有35.3%。這說明有大量經常住在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還不是城鎮戶口,處于“半市民化”狀態,也說明許多地方落戶門檻仍然較高,一些城鎮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