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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優惠非重點方案未提15%企業所得稅優惠
稅收政策優惠是大家爭議較多的話題。此前接受中新網財經頻道采訪的專家均認為,自貿區內可能不會推出這項政策,因為稅收優惠政策不是自貿區的主要目的,而且這一政策在區外不可復制,也無法推廣。
上海財經大學現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對中新網財經頻道表示,從官方透露出來的信息來看,應該不會有企業所得稅減為15%的優惠政策。因為自貿區的政策和創新需要有可復制和可推廣的價值,顯然這個政策在自貿區之外沒有辦法復制和推廣。
上海市政府參事室主任、上海自貿區方案制定參與者王新奎日前表示,自貿試驗區建設的目標不是傳統的由優惠和特殊政策構成的“政策洼地”,而是可復制的、先行先試的改革試驗區。他還表示,免稅店不是自貿區關注的重點,也不符合自貿區建設初衷。目前自貿區內沒有考慮開設免稅商店,不會復制“離島免稅”模式。
上海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處長張紅此前在上海交通大學的講座上也否定了企業所得稅15%優惠的說法。她透露,自貿區本想設計一個有國際競爭力的稅收范圍和政策,但是“沒有,真的沒有”。
27日公布的自貿區總體方案沒有提到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而是“注冊在試驗區內的企業或個人股東,因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繳納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方面適用中關村等地區試點的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分期納稅政策。在管清友看來,自貿區的稅收政策優惠程度低于預期。
不過方案表示,在符合稅制改革方向和國際慣例,以及不導致利潤轉移和稅基侵蝕的前提下,積極研究完善適應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中新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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