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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主要任務
第一節 加強國內資源勘探開發
加大國內能源資源勘探力度,優化開發常規化石能源,鞏固能源供應基礎。著力突破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技術瓶頸,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培育新的能源供應增長極。
一、安全高效開發煤炭
按照控制東部、穩定中部、發展西部的原則,穩步推進大型煤炭基地建設,以大型骨干企業為主體,重點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深入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調整優化產能結構,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加快煤礦改造升級,實施瓦斯治理、水火災害防治、應急避險等重大安全工程,推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數字化自動化礦井、無人值守采煤工作面、煤炭地下氣化示范工程,全面提升煤礦技術裝備水平。加大焦煤、無煙煤等稀缺煤種保護性開發力度。積極推廣保水開采、充填開采等先進技術,實施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因地制宜開發煤炭共伴生資源,大力發展礦區循環經濟。到2015年,煤炭產能達到41億噸,煤炭產量控制在39億噸以內;采煤機械化程度達到75%以上;安全高效煤礦產量25億噸,占全國的60%以上,比2010年增加約30個百分點;原煤百萬噸死亡率下降28%以上;礦井水利用率達到75%。
二、加快常規油氣勘探開發
按照穩定東部、加快西部、發展南方、開拓海域的原則,圍繞新油氣田規模高效開發和老油氣田采收率提高兩條主線,鼓勵低品位資源開發,推進原油增儲穩產、天然氣快速發展。挖掘東部潛力,加強老區精細勘探,拓展外圍盆地資源;加快西部重點盆地勘探開發,增加油氣儲量和產量;加大南方海相區域勘探開發力度,創新地質理論,突破關鍵勘探開發技術。推進塔里木盆地和準噶爾盆地、松遼盆地、鄂爾多斯盆地、渤海灣盆地、四川盆地等陸上油氣生產基地穩產或增產。加快海上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堅持儲近用遠原則,重點提高深水資源勘探開發能力。到2015年,新增石油探明地質儲量65億噸以上,產量穩定在2億噸左右;新增常規天然氣探明地質儲量3.5萬億立方米,產量超過1300億立方米。
三、大力開發非常規天然氣資源
根據資源前景和發展基礎,重點加大煤層氣和頁巖氣勘探開發力度。建設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煤層氣產業基地,繼續推進河北、安徽、山東、河南、陜西、甘肅、寧夏等省(區)煤層氣勘探開發試驗,加快開展新疆低階煤盆地、中部地區低滲透性煤層和西南高應力區煤層氣勘查與開發評價。加快全國頁巖氣資源調查與評價,在保護生態環境和合理利用水資源的前提下,優選一批頁巖氣遠景區和有利目標區。突破勘探開發關鍵技術,重點加快四川、重慶、云南、貴州、湖北、陜西、山西等省頁巖氣勘探開發,建設長寧、威遠、昭通、富順-永川、鄂西渝東、川西-閬中、川東北、延安等頁巖氣勘探開發區,初步實現規模化商業生產,為頁巖氣快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到2015年,煤層氣、頁巖氣探明地質儲量分別增加1萬億和6000億立方米,商品量分別達到200億和65億立方米,非常規天然氣成為天然氣供應的重要增長極。
四、積極有序發展水電
堅持水電開發與移民致富、環境保護、水資源綜合利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加強流域水電規劃,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全面推進金沙江中下游、瀾滄江中下游、雅礱江、大渡河、黃河上游、雅魯藏布江中游水電基地建設,有序啟動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怒江水電基地建設,優化開發閩浙贛、東北、湘西水電基地,基本建成長江上游、南盤江紅水河、烏江水電基地。統籌考慮中小流域的開發與保護,科學論證、因地制宜積極開發小水電,合理布局抽水蓄能電站。“十二五”時期,開工建設常規水電1.2億千瓦、抽水蓄能電站4000萬千瓦。到2015年,全國常規水電、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分別達到2.6億千瓦和3000萬千瓦。
五、安全高效發展核電
嚴格實施核電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調整),把“安全第一”方針落實到核電規劃、建設、運行、退役全過程及所有相關產業。在做好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持續開展在役在建核電機組安全改造。全面加強核電安全管理,提高核事故應急響應能力。在核電建設方面,堅持熱堆、快堆、聚變堆“三步走”技術路線,以百萬千瓦級先進壓水堆為主,積極發展高溫氣冷堆、商業快堆和小型堆等新技術;合理把握建設節奏,穩步有序推進核電建設;科學布局項目,對新建廠址進行全面復核,“十二五”時期只安排沿海廠址;提高技術準入門檻,新建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同步完善核燃料供應體系,滿足核電長遠發展需要。利用有限時間、依托有限項目完成裝備自主化任務,全面提升我國裝備制造業水平。加快建設現代核電產業體系,打造核電強國。到2015年,運行核電裝機達到4000萬千瓦,在建規模1800萬千瓦。
六、加快發展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堅持集中與分散開發利用并舉,以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利用為重點,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優化風電開發布局,有序推進華北、東北和西北等資源豐富地區風電建設,加快風能資源的分散開發利用。協調配套電網與風電開發建設,合理布局儲能設施,建立保障風電并網運行的電力調度體系。積極開展海上風電項目示范,促進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加快太陽能多元化利用,推進光伏產業兼并重組和優化升級,大力推廣與建筑結合的光伏發電,提高分布式利用規模,立足就地消納建設大型光伏電站,積極開展太陽能熱發電示范。加快發展建筑一體化太陽能應用,鼓勵太陽能發電、采暖和制冷、太陽能中高溫工業應用。有序開發生物質能,以非糧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為重點,加快發展生物液體燃料。鼓勵利用城市垃圾、大型養殖場廢棄物建設沼氣或發電項目。因地制宜利用農作物秸稈、林業剩余物發展生物質發電、氣化和固體成型燃料。穩步推進地熱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到2015年,風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億千瓦;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100萬千瓦;生物質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300萬千瓦,其中城市生活垃圾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00萬千瓦。
專欄3 “十二五”時期能源資源開發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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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煤炭基地:加快陜北、黃隴、神東、蒙東、寧東、新疆等煤炭基地建設,優化開發晉北、晉中、晉東、河南、兩淮和云貴煤炭基地資源,控制冀中、魯西煤炭基地開發規模和強度,到“十二五”末,形成10個億噸級和10個5000萬噸級特大型煤炭企業,產量占全國的60%以上。 |
第二節 推進能源高效清潔轉化
立足資源優勢,依靠科技創新,加快推進燃煤發電、煉油化工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探索煤炭分質轉化、梯級利用的有效途徑,提高能源加工轉化效率和清潔化利用水平。
一、高效清潔發展煤電
穩步推進大型煤電基地建設,統籌水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能力,按照集約化開發模式,采用超超臨界、循環流化床、高效節水等先進適用技術,在中西部煤炭資源富集地區,鼓勵煤電一體化開發,建設若干大型坑口電站,優先發展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熱值煤炭資源綜合利用發電。在中東部地區合理布局港口、路口電源和支撐性電源,嚴格控制在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地區新增除“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之外的燃煤機組。積極發展熱電聯產,在符合條件的大中城市,適度建設大型熱電機組,在中小城市和熱負荷集中的工業園區,優先建設背壓式機組,鼓勵發展熱電冷多聯供。繼續推進“上大壓小”,加強節能、節水、脫硫、脫硝等技術的推廣應用,實施煤電綜合改造升級工程,到“十二五”末,淘汰落后煤電機組2000萬千瓦,火電每千瓦時供電標準煤耗下降到323克。“十二五”時期,全國新增煤電機組3億千瓦,其中熱電聯產7000萬千瓦、低熱值煤炭資源綜合利用5000萬千瓦。
二、推進煤炭洗選和深加工升級示范
以提高資源高效清潔利用水平為目標,加大煤炭洗選比重,提高商品煤質量,優化煤炭加工利用方式,逐步建立科學的煤炭分級利用體系,到2015年,原煤入選率達到65%以上,煤矸石綜合利用率提高到75%。總結現有煤炭深加工示范項目經驗,按照能量梯級利用、節水降耗、綠色低碳等要求,完善核心技術和工藝路線,穩步開展升級示范。重點在中西部煤炭凈調出省區,選擇水資源相對豐富、配套基礎條件好的重點開發區,建設煤基燃料、烯烴及多聯產升級示范工程,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產業鏈長的煤炭深加工產業發展模式,為適應未來能源更替和變革提供戰略技術儲備。“十二五”時期,新開工煤制天然氣、煤炭間接液化、煤制烯烴項目能源轉化效率分別達到56%、42%、40%以上。
三、集約化發展煉油加工產業
按照上下游一體化、煉化儲一體化的原則,依托進口戰略通道建設煉化產業帶,統籌新煉廠建設和既有煉廠升級改造,建設若干個大型化、集約化的煉化基地,逐步形成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三大煉油產業集群。嚴格行業準入管理,推進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到2015年,全國一次原油加工能力達到6.2億噸,成品油產量達到3.3億噸,煉油每噸綜合加工能耗下降到63千克標準油,水耗降低到0.5噸。
四、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
在天然氣來源可靠的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合理建設燃氣蒸汽聯合循環調峰電站。在電價承受能力強、熱負荷需求大的中心城市,優先發展大型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項目。積極推廣天然氣熱電冷聯供,支持利用煤層氣發電。“十二五”時期,全國新增燃氣電站3000萬千瓦。
專欄4 “十二五”時期能源加工轉化建設重點 |
大型煤電基地:統籌當地電力市場情況和跨區輸電需要,重點在山西、內蒙古、陜西、寧夏、新疆等煤炭資源富集地區,采用先進節水技術,建設大型坑口煤電基地,在貴州、皖北、隴東等地區適度建設一定規模的外送煤電項目。 煤炭深加工升級示范工程:在繼續組織實施好寧夏寧東、陜西榆林、內蒙古鄂爾多斯、新疆伊犁等既有煤炭深加工項目的基礎上,在新疆、內蒙古、陜西、山西、云南、貴州、安徽等部分綜合配套條件比較好的地區,積極推進以煤炭液化、煤制氣、煤制烯烴、煤基多聯產、煤油氣資源綜合利用等為主要方向的大規模工程示范項目。 煉油基地:加快先進煉油產能建設,重點建設浙江鎮海、廣東惠州、河南洛陽、新疆克拉瑪依改擴建項目,充分利用境外資源,在天津、河北曹妃甸、浙江臺州、廣東湛江、廣東揭陽、云南昆明、福建泉州等新建一批煉油項目,優化國內煉油產業布局,到“十二五”末,形成若干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千萬噸級煉油基地。 |
第三節 推動能源供應方式變革
根據新興能源的技術基礎、發展潛力和相關產業發展態勢,以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新能源汽車供能設施為重點,大力推廣新型供能方式,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
一、大力發展分布式能源
統籌傳統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按照自用為主、富余上網、因地制宜、有序推進的原則,積極發展分布式能源,實現分布式能源與集中供能系統協調發展。
(一)積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根據常規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氣供應條件和用戶能量需求,重點在能源負荷中心,加快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系統。對開發規模較小或尚未聯通管網的頁巖氣、煤層氣等非常規天然氣,優先采用分布式利用方式。統籌天然氣和電力調峰需求,合理選擇天然氣分布式利用方式,實現天然氣和電力優化互濟利用。加強天然氣分布式利用技術研發,提高技術裝備自主化水平。
(二)大力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根據資源特性和用能需求,加快風能、太陽能、小水電、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開發利用。以城市、工業園區等能源消費中心為重點,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大力推進屋頂光伏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盡快提高分布式供能比重。因地制宜在農村、林區、牧區、海島積極推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建設,解決偏遠地區生活用能問題。
(三)營造有利于分布式能源發展的體制政策環境。將分布式能源納入電力和供熱規劃范疇,加強配套電網和熱力網建設。創新體制機制,研究制定分布式能源標準,完善分布式能源價格機制和產業政策,努力實現分布式發電直供及無歧視、無障礙接入電網。
專欄5 “十二五”時期分布式能源發展重點和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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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分 布式能源 |
發展重點: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項目建設,在城市工業園區、旅游集中服務區、生態園區、大型商業設施等能源負荷中心,建設區域分布式能源系統和樓宇分布式能源系統;在條件具備的地區,結合太陽能、風能、地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建設能源綜合利用項目。 |
發展目標:到2015年,建成1000個左右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10個左右各具特色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區;完成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主要裝備研制,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分布式能源裝備產業體系。 | |
分布式可 再生能源 |
發展重點:推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以民用建筑為重點,在城市推廣太陽能熱水、太陽能發電、地熱能、垃圾發電等新能源技術應用;在城市社區、工業園區、企業等能源消費中心,積極開展分布式風能、太陽能發電、地熱能等資源綜合利用;在條件適宜地區,大力推動新建建筑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實施光伏建筑一體化工程;在重要風景名勝區周邊、林區、邊遠和農村地區,合理布局離網式風電、太陽能發電、小水電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項目。 |
發展目標:到2015年,分布式太陽能發電達到1000萬千瓦,建成100個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應用為主的新能源示范城市。 |
二、推進智能電網建設
加快智能電網建設,著力增強電網對新能源發電、分布式能源、電動汽車等能源利用方式的承載和適應能力,實現電力系統與用戶互動,推動電力系統各環節、各要素升級轉型,提高電力系統安全水平和綜合效率,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加強智能電網規劃,通過關鍵技術研發、設備研制和示范項目建設,確定技術路線和發展模式,制定智能電網技術標準。建立有利于智能電網技術推廣應用的體制機制,推行與智能電網發展相適應的電價政策。加快推廣應用智能電網技術和設備,提升電網信息化、自動化、互動化水平,提高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并網輸送能力。積極推進微電網、智能用電小區、智能樓宇建設和智能電表應用。“十二五”時期,建成若干個智能電網示范區,力爭關鍵技術創新和裝備研發走在世界前列。
三、建設新能源汽車供能設施
加強供能基礎設施建設,為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撐,促進交通燃料清潔化替代,降低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結合充電式混合動力、純電動、天然氣(CNG/LNG)等新能源汽車發展,在北京、上海、重慶等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城市,配套建設充電樁、充(換)電站、天然氣加注站等服務網點。著力研發高性能動力電池和儲能設施,建立新能源汽車供能裝備制造、認證、檢測以及配套標準體系。到2015年,形成5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第四節 加快能源儲運設施建設
按照海陸并舉、內外銜接、安全暢通、適度超前的原則,統籌境外能源進口和國內產需銜接,統籌各種能源運輸方式,優化能源流向,擴大北煤南運、北油南運、西氣東輸和西電東送規模。加強能源儲備和調峰設施建設,全面提升能源應急保障能力。
一、強化戰略通道和骨干網絡建設
(一)石油。加快西北(中哈)、東北(中俄)和西南(中緬)三大陸路原油進口通道建設,加強配套干線管道建設;適應海運原油進口需要,加強沿海大型原油接卸碼頭及陸上配套管道建設。加強西北、東北成品油外輸管道建設,完善華北、華東、華南、華中和西南等主要消費地區的區域管網。“十二五”時期,新增原油管道8400公里,新增成品油管道2.1萬公里,成品油年輸送能力新增1.9億噸。
(二)天然氣。加快建設西北(中國—中亞)、東北(中俄)、西南(中緬)和海上四大進口通道,形成以西氣東輸、川氣東送、陜京輸氣管道為大動脈,連接主要生產區、消費區和儲氣庫的骨干管網。統籌沿海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跨省聯絡線、配氣管網及地下儲氣庫建設,完善長三角、環渤海、川渝地區天然氣管網,基本建成東北、珠三角、中南地區等區域管網。形成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氣、煤制氣等多種氣源公平接入、統一輸送的格局。推動液化天然氣(LNG)造船業和運輸業發展。“十二五”時期,新增天然氣管道4.4萬公里;沿海液化天然氣年接收能力新增5000萬噸以上。
(三)電力。堅持輸煤輸電并舉,逐步提高輸電比重。結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設,采用特高壓等大容量、高效率、遠距離先進輸電技術,穩步推進西南能源基地向華東、華中地區和廣東省輸電通道,鄂爾多斯盆地、山西、錫林郭勒盟能源基地向華北、華中、華東地區輸電通道。加快區域和省級超高壓主網架建設,重點實施電力送出地區和受端地區骨干網架及省域間聯網工程,完善輸、配電網結構,提高分區、分層供電能力。加快實施城鄉配電網建設和改造工程,推進配電智能化改造,全面提高綜合供電能力和可靠性。到2015年,建成33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20萬公里,跨省區輸電容量達到2億千瓦。
(四)煤炭。加快既有鐵路干線擴能改造和新建鐵路煤運通道建設,提高煤炭跨區運輸能力。重點建設內蒙古西部地區至華中地區的北煤南運戰略通道,優化煤炭跨區流向;建成山西、陜西和內蒙古西部地區至唐山地區港口、山西中南部至山東沿海港口西煤東運新通道,緩解現有通道壓力;結合蘭新鐵路擴能改造和蘭渝鐵路建設,形成疆煤外運新通道。建設沿海配套港口碼頭,完善內河水運通道。
專欄6 “十二五”時期能源輸送通道建設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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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油 |
中哈原油管道二期、中緬原油管道、獨山子-烏魯木齊、蘭州-成都、大慶-鐵嶺、瑞麗-昆明等干線管道 |
天然氣 |
中亞天然氣管道C線和D線,西氣東輸二線東段及香港支線,西氣東輸三線、四線、五線,中緬天然氣管道;陜京四線、鄂爾多斯-安平輸氣管線、東北天然氣管網、中衛-貴陽天然氣管道、青藏天然氣管道(適時建設)、冀寧聯絡線復線、寧魯聯絡線;南疆天然氣利民工程;適時啟動新疆煤制氣外輸管線、中俄東線天然氣管道、薩哈林天然氣管道 |
電 力 |
水電外送:金沙江溪洛渡送電浙江及廣東、雅礱江錦屏等電站送電江蘇、四川水電送電華中、糯扎渡等電站送電廣東、云南水電送電廣西 煤電和風電外送:蒙西送電華北及華中、錫盟送電華北及華東、陜北送電華北、山西送電華北及華中、淮南送電上海及浙江、新疆送電華中、寧東送電浙江、陜西送電重慶 |
二、提升儲備應急保障能力
(一)油氣儲備。優化儲備布局和結構,建成國家石油儲備基地二期工程,啟動三期工程,推進石油儲備方式多元化。積極推進成品油應急調節儲備,研究建立企業義務儲備;加快華北、西北、西南及東南沿海地區天然氣地下儲氣庫和液化天然氣儲備庫建設,加快城市調峰儲氣設施建設。
(二)煤炭儲備。加快在沿海、沿江港口及華東、華中、西南等地區建設國家煤炭應急儲備,鼓勵重點廠礦企業提高倉儲能力,穩步推進地方儲備應急能力建設,逐步構建科學、有序、規范的煤炭應急儲備體系。
(三)應急保障。健全能源應急組織系統,明確政府及各類社會主體的應急責任和義務。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類實施、協同保障的原則,完善應急保障預案,依法采取能源生產運輸緊急調度、儲備動用和價格干預等措施。加強系統演練,提高全社會能源安全應急意識和能力。
第五節 實施能源民生工程
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多能互補、高效清潔的原則,以逐步推進城鄉能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以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建設綠色能源示范縣、解決無電地區用電問題為重點,全面推進能源民生工程建設。
一、加快農村電網建設
加快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消除電網薄弱環節,擴大電網覆蓋面,提升農村電網供電可靠性和供電能力,農村生活用電得到較好保障,農業生產用電問題基本解決。到201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管理規范的新型農村電網,實現行政村通電,無電地區人口全部用上電,城鄉各類用電同網同價。
二、大力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
結合農村資源條件和用能習慣,因地制宜推進小水電、農林廢棄物、養殖場廢棄物、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推廣普及經濟實用技術,促進農村炊事、取暖和洗浴用能高效化、清潔化。積極推進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設。到2015年,建成200個綠色能源示范縣和1000個太陽能示范村。
三、完善農村能源基礎服務體系
推進城鎮能源供應設施和服務逐步向農村延伸,加強農村液化氣供應站、加油站、型煤加工點以及生物質燃氣站和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各類能源設施維修和技術服務站,培育農村能源專業化經營服務企業和人才,增強能源基本公共服務能力。
專欄7 “十二五”時期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重點工程 |
小水電:繼續實施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和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合理開展農村水電增容擴容,到2015年,全國建成300個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新增小水電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 沼氣:優化發展戶用沼氣,加快發展集中沼氣,到2015年,農村沼氣用戶達到5000萬戶,建設3000個規模化養殖場沼氣集中供氣工程,農村沼氣年利用量達到190億立方米。 太陽能:支持農村和小城鎮居民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太陽灶、太陽房等設施,實施村鎮太陽能公共浴室建設工程,到2015年,建成1000個太陽能示范村。 |
四、加強邊疆偏遠地區能源建設
建設新疆天然氣利民工程,適時啟動格爾木至拉薩天然氣輸送管線建設。完善青藏直流聯網工程。實施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工程,加強西藏、新疆、青海、四川、云南、內蒙古等省(區)無電地區電網建設,擴大電網覆蓋面;利用當地可再生能源資源,加快建設微水電、小型風電、戶用光伏系統、風光互補電站等小型電源,解決無電地區用電問題。建立健全小型電源運營和維護長效機制,提高可持續供能能力。
五、著力提高民用天然氣供給普及率
加快建設天然氣輸配管網和儲氣設施,擴大天然氣供應覆蓋面。逐步理順天然氣價格,培育和拓展天然氣消費市場,擴大居民生活用氣規模。到2015年,天然氣使用人口達到2.5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