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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稀土現狀
稀土是元素周期表中鑭系元素鑭(La)、鈰(Ce)、鐠(Pr)、釹(Nd)、钷(Pm)、釤(Sm)、銪(Eu)、釓(Gd)、鋱(Tb)、鏑(Dy)、鈥(Ho)、鉺(Er)、銩(Tm)、鐿(Yb)、镥(Lu),加上與其同族的鈧(Sc)和釔(Y),共17種元素的總稱。按元素原子量及物理化學性質,分為輕、中、重稀土元素,前5種元素為輕稀土,其余為中重稀土。稀土因其獨特的物理化學性質,廣泛應用于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航空航天、電子信息等領域,是現代工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
中國擁有較為豐富的稀土資源,中國的稀土儲量約占世界總儲量的23%。中國的稀土資源主要有以下特點:
——資源賦存分布“北輕南重”。輕稀土礦主要分布在內蒙古包頭等北方地區和四川涼山,離子型中重稀土礦主要分布在江西贛州、福建龍巖等南方地區。
——資源類型較多。稀土礦物種類豐富,包括氟碳鈰礦、獨居石礦、離子型礦、磷釔礦、褐釔鈮礦等,稀土元素較全。離子型中重稀土礦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
——輕稀土礦伴生的放射性元素對環境影響大。輕稀土礦大多可規模化工業性開采,但釷等放射性元素處理難度較大,在開采和冶煉分離過程中需重視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影響。
——離子型中重稀土礦賦存條件差。離子型稀土礦中稀土元素呈離子態吸附于土壤之中,分布散、豐度低,規模化工業性開采難度大。
20世紀70年代末實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稀土工業迅速發展。稀土開采、冶煉和應用技術研發取得較大進步,產業規模不斷擴大,基本滿足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形成完整的工業體系。中國已形成內蒙古包頭、四川涼山輕稀土和以江西贛州為代表的南方五省中重稀土三大生產基地,具有完整的采選、冶煉、分離技術以及裝備制造、材料加工和應用工業體系,可以生產400多個品種、1000多個規格的稀土產品。2011年,中國稀土冶煉產品產量為9.69萬噸,占世界總產量的90%以上。
——市場環境逐步完善。中國不斷推進稀土行業改革,推動形成投資主體多元、企業自主決策、價格供求決定的稀土市場體系。最近幾年,中國稀土行業投資快速增長,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國有、民營、外資等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稀土市場規模目前已接近千億元人民幣。市場秩序逐步改善,企業間的兼并重組逐步推進,稀土行業“小、散、亂”的局面得到了初步改觀。
——科技水平進一步提高。經過多年發展,中國建立起較為完整的研發體系,在稀土采選、冶煉、分離等領域開發了多項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技術,獨有的采選工藝和先進的分離技術為稀土資源的開發利用奠定了堅實基礎。稀土新材料產業得到穩步發展,實現了稀土永磁材料、發光材料、儲氫材料、催化材料等新材料的產業化,為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了支持。
中國稀土行業的快速發展,不僅滿足了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且為全球稀土供應作出了重要貢獻。長期以來,中國認真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遵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促進稀土的公平貿易。當前,中國以23%的稀土資源承擔了世界90%以上的市場供應。中國生產的稀土永磁材料、發光材料、儲氫材料、拋光材料等均占世界產量的70%以上。中國的稀土材料、器件以及節能燈、微特電機、鎳氫電池等終端產品,滿足了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需求。
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中國的稀土行業存在不少問題,中國也為此付出了巨大代價。主要表現在:
——資源過度開發。經過半個多世紀的超強度開采,中國稀土資源保有儲量及保障年限不斷下降,主要礦區資源加速衰減,原有礦山資源大多枯竭。包頭稀土礦主要礦區資源僅剩三分之一,南方離子型稀土礦儲采比已由20年前的50降至目前的15。南方離子型稀土大多位于偏遠山區,山高林密,礦區分散,礦點眾多,監管成本高、難度大,非法開采使資源遭到了嚴重破壞。采富棄貧、采易棄難現象嚴重,資源回收率較低,南方離子型稀土資源開采回收率不到50%,包頭稀土礦采選利用率僅10%。
——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稀土開采、選冶、分離存在的落后生產工藝和技術,嚴重破壞地表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酸化,使得農作物減產甚至絕收。離子型中重稀土礦過去采用落后的堆浸、池浸工藝,每生產1噸稀土氧化物產生約2000噸尾砂,目前雖已采用較為先進的原地浸礦工藝,但仍不可避免地產生大量的氨氮、重金屬等污染物,破壞植被,嚴重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農田。輕稀土礦多為多金屬共伴生礦,在冶煉、分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高濃度氨氮廢水、放射性廢渣等污染物。一些地方因為稀土的過度開采,還造成山體滑坡、河道堵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甚至造成重大事故災難,給公眾的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帶來重大損失。而生態環境的恢復與治理,也成為一些稀土產區的沉重負擔。
——產業結構不合理。冶煉分離產能嚴重過剩。稀土材料及器件研發滯后,在稀土新材料開發和終端應用技術方面與國際先進水平差距明顯,擁有知識產權和新型稀土材料及器件生產加工技術較少,低端產品過剩,高端產品匱乏。稀土作為一個小行業,產業集中度低,企業眾多,缺少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大型企業,行業自律性差,存在一定程度的惡性競爭。
——價格嚴重背離價值。一段時期以來,稀土價格沒有真實反映其價值,長期低迷,資源的稀缺性沒有得到合理體現,生態環境損失沒有得到合理補償。2010年下半年以來,雖然稀土產品價格逐步回歸,但漲幅遠低于黃金、銅、鐵礦石等原材料產品。2000年至2010年,稀土價格上漲2.5倍,而黃金、銅、鐵礦石價格同期則分別上漲4.4、4.1、4.8倍。
——出口走私比較嚴重。受國內國際需求等多種因素影響,雖然中國海關將稀土列為重點打私項目,但稀土產品的出口走私現象仍然存在。2006年至2008年,國外海關統計的從中國進口稀土量,比中國海關統計的出口量分別高出35%、59%和36%,2011年更是高出1.2倍。
針對稀土行業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中國政府進一步加大了對稀土行業的監管力度。2011年5月,國務院正式頒布了《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把保護資源和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依法加強對稀土開采、生產、流通、進出口等環節的管理,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加強稀土行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中國政府設立稀有金屬部際協調機制,統籌研究國家稀土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等重大問題;設立稀土辦公室,協調提出稀土開采、生產、儲備、進出口計劃等,國務院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做好相應管理工作。2012年4月,批準成立中國稀土行業協會,發揮協會在行業自律、規范行業秩序、積極開展國際合作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意見》實施一年多來,行業發展方式加快轉變,行業發展秩序有了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