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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改革涉及大范圍的利益調整,并非一剪了之這樣簡單。 (翟海軍/CFP/圖)
4月中旬,《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公布,這一啟動于上世紀90年代的改革,終于進入實質操作階段。
對三千多萬“事業人”來說,這場改革關乎切身利益乃至命運變遷,對決策者而言,面對這場范圍、影響極其廣泛的利益調整,要“改革”還是要“穩定”?這是一個問題。
南方周末選擇全國事業單位改革試點省份山西,進行深度調查。在第一步的“清理規范”工作中,山西撤銷1237個事業單位,成為很多省份學習的樣本,背后的利益協調令人關注。但下一步分類改革將直接涉及利益調整,改革如何完成,尚是疑問。
山西省編辦官員說,這次山西清理規范事業單位,“沒讓一個人下崗,沒讓一個人的利益受損”。
“不能因為改革,影響人家的利益。畢竟從領導崗位上下來,不是人家個人原因,而是改革政策調整導致的。不能因改革引起上訪。”
1237個事業單位被撤
2012年5月11日是個禮拜五,天氣悶熱。下午5點了,宋保平的辦公室門外,仍有兩名男子在守候。
宋保平是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處長。他正在辦公室和兩名同事討論事業單位分類事宜。
守在宋保平門外的,是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培訓中心的兩名員工,受命到省編辦找領導“訴苦”。一個較年輕的員工,右手攥著一份材料,左手拎著一個印著“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字樣的紙袋,內裝一個黑色塑料袋。小伙子誤把來訪的南方周末記者當做省編辦官員,滿臉堆笑地遞上材料:“您看看。”
材料顯示,山西省編辦在給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的征求意見函中,把該培訓中心初步定為“企業”了。小伙子說,領導讓他過來向編辦領導說明情況,希望不要把培訓中心劃歸“企業”類。
“分類”,是山西事業單位改革的第二步,涉及極為敏感的利益調整,將直接決定事業單位的錢從哪里來。山西省計劃到2012年6月底,完成事業單位改革“分類”工作,參照中央文件,將保留下來的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公益服務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三個類別,將會有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區別。
山西省的事業單位改革,啟動于2008年——當年山西被確定為全國事業單位改革的試點單位。2012年“分類”改革啟動之前,山西已花了三年多時間,完成了改革第一步“清理規范”工作,一共撤銷了事業單位1237個。
山西是被中央安排成為改革試點的。5月10日,山西省編辦省直事業處處長呂雙牛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中央編辦最初確定試點省份時,希望東部、中部和西部各一家,最后中編辦點名確定廣東代表東部、山西代表中部、重慶代表西部。
呂雙牛回憶,中央編辦指出,山西編辦較早從組織人事部門分離出來,體制比較順,牽頭試點有優勢。本不愿參加改革試點的山西,成為中部試點代表。后來,浙江和上海主動要求參加試點,試點省份變成了5個。
試點之后,山西走出的第一步,成為很多省份學習的樣本,1237個事業單位被撤銷,僅數字便令人印象深刻。呂雙牛介紹,最近兩年,有二十多個省市到山西學習如何清理規范事業單位。
山西省首創事業單位改革“三步走”的步驟:清理規范、分類,配套改革。第一步清理規范事業單位,主要是弄清楚有多少事業單位、規格如何、編制多少、領導職數多少、各自職能等內容。職能萎縮、消失的事業單位,或者根本沒發揮過職能的事業單位,一律撤銷。
呂雙牛介紹,2010年年底,山西全面完成了事業單位的清理規范,除撤銷1237個職能萎縮或消亡的事業單位外,還整合職能趨同、分散設置的事業單位2950個。至于山西一共有多少事業單位,他不愿透露。
他說,改革前山西大部分事業單沒有明確過職責,普遍存在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功能定位不清等問題。清理規范中,省市縣三級共計對29564個單位重新界定了職責。一些事業單位未經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職責被取消,一些事業單位的經營性職能被剝離,突出了事業單位的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