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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11日訊(記者 孫朋浩)全國政協委員、西安海星實業集團董事長榮海在兩會召開期間接受了中國網財經中心的專訪,他在訪談中建議,目前的限購政策不應該成為中長期政策,可以考慮從限購轉化為限售,依靠差別稅率抑制投機性購房,同時穩步推進房產稅。
榮海稱,盡管我國新一輪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令人擔憂的問題。短期來看,限購令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從長期看,限購令導致很大的負面影響。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區域房地產市場存在不同程度的扭曲,不利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二是錯殺部分改善型自住需求,并加深了戶籍鴻溝。三是限購城市房地產市場的正常運行受到影響,并波及到了實體經濟。
限售可替代限購
榮海委員建議以限售取代限購,逐步開征新購房產稅。榮海認為,限購令作為一種行政手段和一種過渡性制度安排,只能是權宜之計,一種應急措施,決不能廣泛覆蓋,更不能中長期化和制度化,要積極總結經驗教訓,尋求治本之策和建立長效機制。
“取消限購令,以限售代替限購,逐步過渡到明確統一開征新購房產稅。”榮海說,這是一條治本之策,符合房地產稅制改革方向。
此外,榮海委員強調,首先應當長期堅持建設大量保障性住房的目標,因為人口的增加和每年大量的農民要轉移進城,都需要保障住房,保障性住房一定要放在住房建設的重中之重。
依靠差別稅率抑制投機性購房
榮海建議,把限購改為限售,學新加坡的經驗,買房子可以,但是買了之后再賣就要受限制。如果買了一年之內就賣,就要繳很重的稅,按房價的比重,要繳到16%的稅,第二年降低為12%,把限售控制在一定的時間內,既抑制了投機性買房,又不會錯殺改善性購房需求。
當然,作為一個行政性政策,限售也不能作為長久的制度安排。在完成現階段調整使命之后,最終,在總結房產稅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統一開征新購房產稅替代限購令的改革方案,真正用經濟手段替代行政手段調控房地產市場的運行,建立我國住房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限購令強行人為地壓制了部分房地產需求,而一旦退出,市場需求會再次釋放出來,不利于市場的穩定。”榮海委員如是說。
他認為統一開征新購房產稅,同樣具有限購令所具有的功效,并解決限購令引發的難題,特別是通過發揮房產稅“自動緩沖器”的功能,自發調節房地產市場的“冷熱”,對于穩定房地產市場以及推進我國的稅制改革具有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