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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0月20日訊,財政部今日正式發布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為中國地方政府發債開出了綠燈。為此,中國網財經中心連線了多名業內人士針對地方債的一些問題進行了解讀。
很多學者表示,在不允許地方發債的情況下,中國地方政府已經累計了10萬億債務,將地方發債放到陽光下,給予規范和指導有望能降低隱形債務等風險。
財經評論員葉檀早前就地方債問題評論到,一旦允許地方發債,地方政府的信用評級至關重要,地方政府的信用紀錄,地方的償債能力、資產的變現能力、接受債券購買者的檢驗,很難想象債券購買者會為一項毫無產出的面子工程掏錢。如果地方投融資公司出面發行企業債,那么項目的投資收益評估報告將一一攤到桌面。公開的風險比不公開的安全要讓人安心得多。
廣東省財政廳人士今日對媒體表示,地方自行發債是對《預算法》的突破。他認為《預算法》是計劃經濟時期制定的法律,政府管理理念跟現在有很大不同。而上海市財政局人士表示,從中央代發到地方自行發債,現在看區別不大,只是項目上的自主性、自由度會更大一些。該人士透露,雖然地方自行發債,并不代表中央就放手不管,發債仍然在中央政府的調控范圍中,并非任由地方政府隨便發。他認為,隨著逐步發展,將由人大掌握最終決策權,約束力也最強。
地方債務到底是多少?各家說法不同。央行2009年5月末提供的數據是負債超過5萬億元,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先生表示,到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超過7.38萬億元,而國稅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先生提出的數據是10萬億元。考慮到地方負債構成中銀行貸款大約占八成,劉明康先生與許善達先生的數據出入不大。華寶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國旺認為,財政部允許上海浙江廣東省與深圳開展自行發債試點,可以緩和地方債務壓力,減輕對賣地財政的當期依賴,但在地方新財源出現前,仍是治標的措施,對地產可能是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