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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科學發展的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化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三項建設”,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以事故預防為主攻方向,以規范生產為重要保障,以科技進步為重要支撐,加強基礎建設,加強責任落實,加強依法監管,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繼續降低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減少職業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
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安全生產與速度質量效益的關系,堅持把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納入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實現區域、行業(領域)的科學、安全、可持續發展。
強化法治,綜合治理。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體系,嚴格安全生產執法,強化制度約束,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依法、規范、有序、高效開展的軌道,真正做到依法準入、依法生產、依法監管。
突出預防,落實責任。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實筑牢安全生產基層基礎防線,從源頭上防范和遏制事故。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政府及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堅決守住安全生產這條紅線。
依靠科技,創新機制。堅持科技興安,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和引領作用,加快安全科技研發與成果應用,建立企業、政府、社會多元投入機制,加強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創新監管監察方式,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規劃目標。
到2015年,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監管能力明顯提升,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狀況全面改善,安全監管監察體系更加完善,各類事故死亡總人數下降10%以上,工礦商貿企業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2.5%以上,較大和重大事故起數下降15%以上,特別重大事故起數下降50%以上,職業危害申報率達80%以上,《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設定的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全面實現,全國安全生產保持持續穩定好轉態勢,為到2020年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奠定堅實基礎。
專欄1 部分安全生產規劃指標
1.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
2.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
3.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下降28%以上。
4.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下降32%以上。
5.特種設備萬臺死亡率下降35%以上。
6.火災十萬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7以內。
7.水上交通百萬噸吞吐量死亡率下降23%以上。
8.鐵路交通10億噸公里死亡率下降25%以上。
9.民航運輸億客公里死亡率控制在0.009以內。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安全保障體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煤礦:開展全面、系統、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防范瓦斯、水害、火災等重特大事故。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生產過程管理領導責任。深化煤礦瓦斯綜合治理,推進先抽后采、抽采達標,嚴格落實綜合防突措施,完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健全災害監控、預測預警與防治技術體系,狠抓礦井水害、火災、沖擊地壓等事故防控技術措施落實。對資源整合礦區實施水文、工程地質補充勘探。治理煤礦火災隱患。提高礦用產品、設備安全性能。
將煤礦技術人員配備列入安全準入基本條件,嚴格煤炭建設、生產領域的企業準入標準。推進煤礦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和本質安全型礦井建設,推廣應用煤礦井下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以下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強化安全班組建設等安全基礎管理。推動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和小煤礦整頓關閉,構建安全、高效的煤炭產業體系。完善煤礦采氣權與采礦權協調、小煤礦嚴格準入與有序退出等機制。小型煤礦采煤、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到2015年底分別達到55%和80%以上。加強煤礦地質勘探報告審查。嚴格控制新(改、擴)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建設,“十二五”期間停止核準新建30萬噸/年以下的高瓦斯礦井、45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項目。
專欄2 防范煤礦事故重點地區
瓦斯治理重點地區:山西、河南、貴州、黑龍江、重慶、四川、湖南。
水害治理重點地區:河北、河南、山西、山東、四川、湖南。
新建技改整合重組監管重點地區:河南、新疆、內蒙古、陜西、甘肅、山西。
道路交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戰略規劃。深入推進客運車輛特別是長途客運車輛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從嚴整治超載、超限、超速、非法載客和酒后、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客運線路安全審批和監管,完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培訓和管理制度。開展運輸企業交通安全評估。完善客貨運輸車輛安全配置標準。建立完善車輛生產管理信用體系,加強車輛產品準入、生產一致性管理和監督,提高車輛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能。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條件,加強事故多發路段和公路危險路段綜合治理。推進高速公路全程監控系統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建立農村客運服務和安全管理體系。在公路省際交界處、市際主要交界處建立固定式交通安全服務站。
專欄3 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重點地區
重特大事故控制重點地區:云南、貴州、四川、湖南、廣西、西藏、新疆。
事故總量控制重點地區:廣東、浙江、江蘇、山東、四川。
非煤礦山:制定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合理布局非煤礦山采礦權,嚴格落實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核準制度。落實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常態化管理措施,到2015年,非煤礦山數量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實施地下礦山、露天礦山、高陡邊坡、尾礦庫、排土場等專項整治,重點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坍塌和尾礦庫潰壩等事故。建設金屬非金屬礦山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完善石油天然氣開采防井噴、防硫化氫中毒、防爆炸著火及海洋石油生產設施防臺風、防風暴潮等防范措施。推動露天礦山采用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等技術裝備,“三高”(高壓、高含硫、高危)油氣田采用硫化氫氣體防護監測技術裝備,三等及以上尾礦庫和部分位于敏感地區尾礦庫安裝在線監測系統。
專欄4 防范非煤礦山事故重點地區和領域
事故控制與資源整合重點地區:云南、河南、湖南、貴州、廣西、遼寧。
重點監管礦種:鐵礦、有色金屬礦、煤系礦山、“三高”油氣田。
危險化學品:推動制定與實施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開展城市化工產業布局調查,加強城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化學品輸運管線等易燃易爆設施隱患排查治理。推動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入化工園區,規范化工園區安全監管,實行化工園區區域定量風險評價制度。推動城區內安全防護距離不達標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及儲存企業搬遷。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建立自動控制系統及獨立的緊急停車系統。強化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和監控,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健全區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聯控機制。加快建設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推動大中型城市內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進場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