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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攻難克堅”之秋
“今年大規模建設保障性住房,就是要順民意、解民憂。不僅加快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而且努力幫助中等偏下收入居民改善住房條件”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唐敏
“全國保障性住房建設開工進度總體推進良好。截至8月底,一些省份已完成了全年的開工任務,全國除西藏以外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率達到86%。行百里者半九十,這剩下的14%離完成全年的任務似乎近在咫尺,但也是難度最大的。”近日,權威決策人士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時,再次直抒黨中央、國務院在解決保障房建設問題上毫不動搖的決心和信心。
“大規模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總體上還是一個新鮮事物,必然會遇到不少難題,要勇于破解這些難題。”針對目前12個地方開工率尚不及全國平均水平,權威人士指出,“十二五”時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作為開局之年,今年確定的1000萬套的開工建設任務具有引領意義,是一項必須完成的硬任務。”
而且,“通過超過商品房開工建設規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大幅度增加住房供給,亦會對穩定房價物價起到重要作用。”這位多次接受本刊記者采訪的權威人士指出,這不僅有利于管理好通脹預期,防范金融風險,防止經濟出現大的波動,而且有利于調節收入分配結構,化解社會矛盾。
三大政策仍未充分利用
“為保質保量完成任務,需要中央和地方一起想辦法。”權威人士指出,加大政策支持是大規模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前提條件。針對中央提出的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以及加大土地政策支持,他在繼續強調的同時,也指出三大政策支持還存在著各地方是否充分利用好的問題。
首先,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關鍵是要認真貫徹落實。“保障房建設的決策,中央充分考慮了地方實際財政情況的。”上述權威人士指出,有難度但只要各級政府做好協調絕非解決不了,“當前主要工作還是省級財政要加大對市縣的補助力度,市縣財政要按照建設任務相應增加配套資金。”
來自高層的信息顯示,今年中央進一步增加了對地方的補助資金,由去年700多億元增加到1000億元以上,而到年中,又進行了追加;從政策層面,年初已對地方政府從預算支出、地方國債安排、土地出讓收益使用、稅費減免等方面籌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提出了明確要求,“這種力度的支持下,少數地方政府要盡快把思想和精力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執行上來。”
其次,就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來看,地方政府只要政策設計得好、支持到位,就能吸引金融資金和社會資金。權威人士解釋說,大規模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僅靠財政投入是不夠的,還必須拓寬思路、完善制度,進一步拓展融資渠道,“要統籌居民支付能力,統籌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的盈利空間和風險因素,既使群眾能承受,又使投資、運營可持續的項目。”
目前,在積極探索多種籌資辦法上,一些地方正在進行創新,如設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專用融資平臺、吸引金融機構貸款、調動企業積極性等,完善投資融資機制以保證完成大規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不過,權威人士指出,“需要強調的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是濟困錢,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堅決防止擠占挪用,對中飽私囊者要堅決懲處,確保資金安全。”
再次,就加大土地政策支持方面,在權威人士看來,主要還是在于全局意識和大局思維。完善供地政策,在土地供應上堅持民生優先,把寶貴的資源用在刀刃上,優先用在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上,“這是考驗地方政府心中是否有大局的關鍵。”據其介紹,今年全國計劃供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7萬多公頃,供地量可謂充足。
權威人士評析說,時間緊,任務重,為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程,一些地方創新工作方式,變“串聯審批”為“并聯審批”,簡化辦事手續,大大縮短了審批時間。但是,“在住房質量上,不能有絲毫的馬虎,不能有絲毫的放松。”他強調,“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如果質量不過關,不僅浪費大量財力物力,發揮不了這項民生工程的積極作用,而且會傷老百姓的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盡早讓困難群眾安居”
“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我們更應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讓困難群眾早一點安居。”權威人士指出,“政府對無力通過市場解決基本住房問題的居民給予保障和支持,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發達國家住房保障覆蓋面通常在25%~30%以上,美國對40%左右的家庭提供住房資助或政策支持,新加坡85%的家庭住在政府提供的組屋中。
“但是,中國的保障房建設要從中國的現實國情出發。”上述權威人士表示,首先是人口多,城市化正處在快速發展過程中,住房困難家庭數量比較大,而且一些城市房價/收入比高,不少新就業職工、新畢業大學生以及外來務工人員住房條件很差,又出現了一批新的住房困難家庭,“我們必須從國情、國力出發,重點保障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
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研究員王小廣解讀說,“我們在發展保障性住房乃至商品住宅時,都應堅持按照小戶型、齊功能、質量可靠的要求,合理確定戶型面積,注重發展省地節能環保型建筑,要在小空間里面做大文章,努力提高設計水平,合理配置住房內部空間,保證必備的居住功能。”
更重要的是,“要盡可能在交通等基礎設施方面提供便利條件,創造安全、適用、健康的居住環境。”事實上,王小廣指出,有不少地方,保障性住房項目位置選擇過偏,交通不便,也缺乏就業和其他服務設施的配套,居民生活成本過高,使得一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不得不放棄享受保障。
與此同時,大規模的保障性住房如果多布局在郊區或遠郊區,還會使城市已經出現的“攤大餅”模式的弊端更加明顯,從而加劇城市已有的交通和管理問題。對此,“保障性住房要以便民為原則,要考慮交通方便,應重視就業和其他社會設施的配套,盡量避免規劃布局上的偏遠化。”他說。
“從保障形式來看,按中央對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安排,‘十二五’會逐步過渡到以公租房為主。”之所以作出這樣的政策安排,王小廣認為,經過前幾年的工作,我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解困任務逐步減輕,現在比較突出的是“夾心層”群體的住房問題。他們既不屬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在市場上又買不起房、租不起房,需要政府通過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給予支持。
“部分群體如新就業職工、新畢業大學生收入并不低,但積蓄少,面臨的是階段性住房困難,通過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可以較好地解決他們的現實住房困難問題。”王小廣介紹說,“在經合組織國家,公共租賃住房占全部住房的比例平均為10%左右,英國、法國、瑞典等國達到20%以上,一些國家還通過立法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占城市住房總數的比例,這些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針對當前小戶型住房房源嚴重不足,受訪權威人士透露,“十二五”期間仍以實物保障為主,在此基礎上逐步轉向實物和補貼并舉,再往后以租賃補貼為主,“這是從我國現實國情出發考慮的。”當前對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也遵循以“補磚頭”為主、“補人頭”為輔,多渠道增加房源,緩解供需矛盾,“隨著形勢變化,會再逐步調整完善各類保障性住房的供應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