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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是各地方政府上報“房地產調控工作落實情況”自查結果的最后期限,作為房地產調控部際聯席會議的牽頭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已經開始匯總并評估各地方政府,尤其是來自二三線城市的自查匯報與總結。
目前,超過2/3的地方政府已經將對照自查的總結報告上報至住建部,這之中亦包含了即將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若干。9月1日,住建部一位官員在向記者談及此事時表示,相關匯總工作正在進行當中,住建部將對地方上報的自查情況予以評估,并根據地方政府的自查結果、處置方法給出意見。
而針對那些在8月31日尚未上報相關自查結果的城市進行督促的同時,住建部已經開始籌劃,對于個別應出而未出限購令城市的地方行政負責人,進行“約談”。
2011年6月底,國務院常務辦公會提出“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也應采取限購措施”。隨即,與國務院要求幾乎同步,住建部開始著手起草新一輪的限購城市名單,并與地方政府展開積極溝通,至8月中旬,住建部已陸續和20余個城市達成“新限購”協議——8月底,浙江臺州發布限購政策,遂成為首個限購的三線城市。
“住建部不會公開發布一個名單來要求地方政府限購,還是通過一對一的溝通方式,對比自己掌握的情況,對地方限購與否提出要求,最終出臺限購措施的權力仍在地方政府。”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一位專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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