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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28日電中新網能源頻道從國家發改委網站獲悉,為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做好有序用電工作,發改委今日發布了《有序用電管理辦法》,要求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不得在有序用電方案中濫用限電、拉閘措施,影響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
《辦法》要求,各省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匯總各地市有序用電方案,編制本地區年度有序用電方案,并表示編制年度有序用電方案原則上應按照先錯峰、后避峰、再限電、最后拉閘的順序安排電力電量平衡。
《辦法》強調,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不得在有序用電方案中濫用限電、拉閘措施,影響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
另外,《辦法》還要求,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和電網公司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原則上按照電力或電量缺口占當期最大用電需求比例的不同,預警信號分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四個等級。
同時,《辦法》還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可中斷負荷電價和高可靠性電價機制。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可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可中斷負荷電價和高可靠性電價標準,按規定報批后執行。(中新網能源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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