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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戶籍市民限購三套房
南京市政府辦公廳19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規定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第三套房,能提供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則限購第二套房。《通知》包括五方面內容十六條具體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限購政策
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內向其銷售住房。
房貸政策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稅收政策
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價格規定
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須明碼標價、“一套一標”;申領預售許可證應當申報價格,且開盤價格應與申報價格一致,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得調高,3個月后需要調高的必須重新申報。
根據《通知》,南京市今年將全面啟動實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2011-2015年)》。今年新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600萬平方米、竣工300萬平方米;儲備廉租住房1800套;建設中低價商品房40萬平方米;建設公共租賃住房50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