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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國務院、中央軍委近日印發《關于深化我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見》,對深化我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低空空域是通用航空活動的主要區域。適時、有序地推進和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有利于充分開發利用低空空域資源,促進通用航空事業、航空制造業和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發展。
【總體目標】
通過5至10年的全面建設和深化改革,在低空空域管理領域建立起科學的理論體系、法規標準體系、運行管理體系和服務保障體系,逐步形成一整套既有中國特色又符合低空空域管理規律的組織模式、制度安排和運作方式,充分開發和有效利用低空空域資源。
【三個階段】
1 2011年前為試點階段,在局部地區進行改革試點,探索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經驗做法,為全面推進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奠定基礎
2 2011年至2015年底前為推廣階段,在全國推廣改革試點,逐步形成政府監管、行業指導、市場化運作、全國一體的低空空域運行管理和服務保障體系
3 2016年至2020年為深化階段,進一步深化改革,使低空空域管理體制機制先進合理、法規標準科學完善、運行管理高效順暢、服務保障體系完備可靠,低空空域資源得到科學合理開發利用
【八項任務】
●按照管制、監視和報告三類空域劃設低空空域,區分不同模式實行分類管理試點
●逐步構建低空空域管理法規標準體系,為改革提供法律支撐
●改進創新服務模式,提高運行管理和服務效率
●加強配套設施建設,為推進改革創造有利條件
●以國家投資為主,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力量投資建設航空服務站,合理構建航空服務保障體系
●建立健全飛行人員培訓機制,加強相關資質審查,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加強低空飛行安全監控和管理,建立完善飛行違規處罰機制和應急反應機制
●建立評估監督機制,不斷改進管理方式和手段,提高低空空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