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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法國的“城市更新計劃”
在法國的一些大城市中,“富人區”與“廉租區”涇渭分明,各大城市紛紛出現貧富對立的局面,由此引發的社會沖突時有發生。為緩解這一現象,近年來,法國開始推行“城市更新計劃”,規定每個社區必須提供20%的社會福利住房,并規定將廉租房建在普通住宅區。同時,法國政府還推行“十萬元住宅”計劃,大量推出售價10萬歐元的較低價格商品房,以滿足中低收入者需要。
美國的“新城市主義”
上世紀七十年代,美國開始出現一種城市規劃思潮,即新城市主義,提倡不同收入階層的人應該混合居住,美國一些地方政府改變了以往集中建設公共住房的傳統做法,轉而以混合居住作為其根本的發展策略,將面向中低收入群體的公共住宅和商品住宅結合起來開發,允許一定收入范圍內的高、中、低收入居民在一定的地域內混合居住。
英國的“配建”政策
英國上個世紀70年代集中建設的許多社會保障性住房已成了窮人的集中地,由此引發的高失業率、高犯罪率、醫療教育服務欠缺等問題至今還沒有得到有效破解。2007年,英國出臺政策要求,在批準建房土地時,要求每一個住宅小區必須包括一定比例的、總價在6萬英鎊以下的低成本、小戶型住房。
你贊成貧富混居么?
正方
代表:潘石屹
“貧富的懸殊并不是房地產發展商蓋房子造成的,也不是因為他們要劃分窮人區和富人區造成的,但是,如果在建房的過程中一定要把窮人區和富人區分開,就會增加這種不和諧。”
聲音:
貧富混居是歷史經驗
從西方社會的城市建設和人居經驗看,聽任貧富分居的社會現象不斷固化,會帶來大量的社會矛盾和問題。西方國家對這一痼疾的反思早就開始,且已經有所行動。貧富混居的理念,并不是空穴來風和凌空高蹈,而是有著歷史經驗和政治自覺的。
貧富搭配有利社會和諧
推行“貧富混居”的做法值得贊賞。首先,貧富搭配可以不讓保障性住房“邊緣化”,使住保障房的居民也能享受到高質量的公共服務設施;其次,在運行中也不會因為出現小區集體繳不起水、電、氣、取暖費,而出現斷停水、電、氣等現象,有助于小區管理,最后,貧富混居,不易讓某一層次的人全部集聚在一起,更有利于社會和諧穩定。
不管愿不愿意,大家總要一起
“貧富混居”并不是強迫富人和窮人非要住在一起,而是作為全體中國人的政府和公共政策制定方,政府必須告訴不管是富裕還是貧窮的中國人,土地和住房是所有中國人的基本生存空間和生產生活資料,是公共資源,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大家總要生活在一起。
反方
代表:任志強
“過去中國都是‘窮人區’,現在出現‘窮人區’和‘富人區’是很正常的,就像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一樣,也要讓一部分人先住進‘富人區’,以后才能都變成‘富人區’。”
聲音:
房子是貧富差距的產物而不是原因
不管是富人區還是貧民窟,都是自然形成的,政府的行政指令在其中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是很可疑的。房子是貧富差距的產物而不是原因。對于政府來說,解決貧富差距的問題,首先是建立一個公平的行政環境,其次是要始終站在窮人的一方進行資源分配,最后才是在產品分配上做到公平和正義。
“貧富混居”是個烏托邦
如果無視市場經濟條件下人群之間的分野,硬要搞烏托邦的“貧富混居”,只會讓混居者苦不堪言,最后局面只會是:要么想辦法搬離混居區,擺脫尷尬;要么彼此自劃界限,老死不相往來。
政府立意好,百姓難領情
貧富雜居,富幫帶窮,政府部門的立意很好,但其中的邏輯未必能夠經得起考驗。在理論上,通過混居,富者可以樹立榜樣作用,施予積極影響,讓貧困者奮力追趕。然而,在彼此陌生的城市社區里,這種積極影響會自然而然發生作用么?很可能政府部門有心,但富人不見得有意,窮人也未必領情。
住建部權威人士:貧富混居是個偽命題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胡雪琴|北京報道
對于“貧富混居”,贊成者甚眾,反對者頗多。作為國家保障房建設主管部門,究竟如何看待這種現象,政策制定的出發點究竟是什么?為此,《中國經濟周刊》獨家采訪了住建部權威人士。
“在商品房小區內配建一定數量的保障房,目的是為了推進社會各階層融合。”該人士稱,“配建保障房,國家政策早有規定,而且已在全國普遍推行。”
配建是為各階層融合
“配建保障房,在國家關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多個文件都有表述。”住建部該權威人士稱。
早在2007年,《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意見》(國發[2007]24號)規定: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建,也可以考慮相對集中建設。”
2009年6月,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三部委共同推出的“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中,也明確規定:“新建廉租住房采用統一集中建設和在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棚戶區改造項目中配建兩種方式,以配建方式為主。”
當時為什么要推出配建保障房的政策?該住建部人士稱,第一,可以讓不同收入家庭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務,因為過去大規模集中建設的保障房,大都建在城市邊緣地帶;第二,混合居住可以給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可以分享其他階層的經驗,特別是下一代在教育和個人發展上有更多更好的選擇;第三,不同收入階層的群體居住在同一個小區,可以增進相互間的理解、信任,可以增強社會主流對于弱勢群體的關心與重視。
“過去,美國、英國等都曾經大規模地集中建設公共住房,結果,窮人集居,產生了很多社會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他們在公共住房建設中引入了社會學研究的成果,提倡并通過政府政策推進不同社會階層的混合居住。”住建部權威人士說。
“插花建設”早已有之
商品房內配建保障房,究竟算不算“貧富混居”?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陸益龍表示:“如果說別墅區內建廉租房,那似乎可以勉強算得上是‘貧富混居’。但是,在商品房內建經適房和廉租房,基本上不算貧富混居。因為購買商品房和購買經適房,誰富誰窮?很難界定。二者并無貧富之別,何來貧富混居?”
貧富混居還是分居不是一個新話題,自2006年后,討論一致在斷斷續續,但最近似乎突然井噴。為什么?
有業內人士指出,“原因在于城市政府的一些政策出臺,某些媒體抑或誤讀為新規;抑或是制造新概念,來吸引眼球。”
事實上,城市政府的保障房配建也早已有之。在今年兩會期間,江西省贛州市委書記潘逸陽在接受本刊專訪時,就介紹了他們早自2004年啟動的“贛州安居工程”的一個做法,即“插花建設”。
“在城市規劃時,我們就規劃了具體方位。在繁華地段也建有保障性住房,也就是‘插花建設’,否則就會形成‘貧民窟’,成為臟亂差的聚居地,為城市后續管理留下痼疾。而且,這些保障房的外圍公共設施都與周邊毫無二致,這樣才能保障全體市民共榮共生,和諧發展。”潘逸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