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
國土資源部:暫不作回應
國土部相關部門昨天回應本報記者詢問時表示,暫不對此予以回應。國土部稱,開展房地產企業土地專項治理,系統清理房地產閑置土地是今年工作重點。
今年7月初,國土部曾聯手銀監會對全國閑置土地進行清查,已經形成一份高達1463宗的閑置用地名單,相關部門要求7月15日之前,各銀行要將這些項目的授信情況、貸款余額和不良貸款等具體數字上報。
國土部部長徐紹史7月初也表示,今年下半年仍將積極參與房地產調控,開展房地產企業土地專項治理,系統清理房地產閑置土地;完善土地出讓合同,加強批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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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管理辦法》是由國土部在1999年正式頒發,而在2009年國務院又發布了更為嚴格的《關于集約用地的通知》。
其中要求,對于土地閑置滿兩年的,將依法無償收回、堅決無償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對于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開發商需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繳納土地閑置費;另外,國土資源部將對閑置土地征收增值地價。但該辦法也指出,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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