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這兩套代碼標準之間有什么內在聯系?
答:實際上《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在編制中是不能分開的。也就是說,編制這兩套代碼是一項整體工作,其最終形成一個《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庫》。各項普查、常規調查和專項調查最為常用的是統計用區劃代碼,城鄉劃分代碼主要涉及分城鄉的統計調查項目。為了便于不同專業、不同調查,對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的不同需求,我們將一項工作的成果分為《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前面講過,《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中的城鄉分類代碼是通過《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系統中的城鄉屬性代碼轉換出來的。例如,在城鄉分類代碼中,部分主城區代碼111是通過縣級區劃代碼01-20、81-90所轄全部區劃,加上鄉級屬性代碼1、2和村級屬性代碼1、2轉換而來。所以說,這兩套代碼關系緊密相連,前者是后者的基礎;后者是前者在區域劃分上的延伸。
兩套代碼標準的編制過程
問:前面談到了兩套代碼標準的作用、特點和內在聯系,請再談談這兩套代碼標準是如何編制的?
答: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統計上劃分城鄉規定的批復》,國家統計局經過認真準備,于2009年在全國開展了城鄉劃分清查工作,取得了全國統計用區劃和城鄉劃分情況并編制了代碼。此項工作主要分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調研開發階段。在此期間,我們赴浙江、江蘇、廣西、河北10多個省區市廣泛開展調研,并在西安召開了統計用區劃和城鄉劃分研討會;同時,我們與軟件開發公司共同開發了《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管理系統》,為代碼編制工作打造了堅實的技術基礎。
第二,清查準備階段。為了做好清查工作,國家統計局制定了《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編制規則》,編寫了《統計上劃分城鄉工作手冊》和全國城鄉劃分培訓講義。
第三,清查啟動階段。待所有準備工作就緒后,國家統計局召開了全國城鄉劃分清查工作視頻動員會,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親自作動員講話,這意味著全國城鄉劃分清查工作正式啟動。
第四,清查培訓階段。城鄉劃分清查動員會后,國家統計局召開了全國城鄉劃分清查工作培訓會。根據國家統計局的部署,各省也相繼召開了本地區的城鄉清查培訓會,確保了城鄉劃分清查的人員技術力量。
第五,實地清查階段。在城鄉清查中,國家統計局動員了省、地、縣、鄉各級統計力量,對鄉、村兩級地域和城鄉屬性進行確認,編制了區劃代碼和城鄉屬性代碼,并將這些代碼錄入到《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管理系統》轉換出城鄉分類代碼,最終完成了70多萬個村級單位的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的編制。
第六,質量抽查階段。為確保城鄉劃分清查的質量,國家統計局開展了城鄉清查質量抽查。質量抽查包括各省自查和國家質量抽查,全國共抽查了163個縣級單位、2082個鄉級單位、8679個村級單位。
第七,審核發布階段。各地城鄉清查工作結束后,國家統計局對全國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進行了評估和驗證,其城鄉清查所測算的全國城鎮化率達到了預期要求。2010年5月20日,國家統計局第5次常務會審定通過了這兩套代碼標準,并以國家統計局令對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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