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錫鋅:
如果從實踐中來看,現在這個階段是非常微妙的時期,因為我們都知道拆遷變法正在加速,而且現行的拆遷條例正在被拆除,很多地方的部門也好,還有一些建設項目也好,可能需要趕在這樣一個過渡期來完成拆遷工作,因此在實踐中,他們毫無疑問按照現行的拆遷辦法來做,甚至有些地方,可能會出現一些極端的加速,或者拆遷大躍進的情形。這個窗口期一方面提示我們變法的加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判斷和選擇,另外一方面,在這個窗口期,我覺得需要出臺一些基本的指導性原則。比如說拆遷可能還在進行,但是新法中所大家有共識的基本原則應該能夠提前介入,指導過渡期拆遷的操作。
主持人:
剛才您反復提及這樣一部新條例,高層高度重視。給人的感覺,今天從媒體大部分評論,感覺到被拆遷人利益得到保護,誰的利益會受到傷害?
王錫鋅:
如果說新的征收制度和游戲規則得到落實的話,將會是一個多贏的格局。我們通常說被征收人的利益得到很好保護,被征收人是誰?普通的民眾,如果這些人利益得到保護,意味著我們整體公共利益、整體的公共善得到提升。包括地方政府的城市建設,還有很多經濟發展的建設,說到底應該為誰?如果說這些建設發展在一些情況下,以傷害某些人,特別是一些基層民眾利益作為代價的話,可能最終是一個雙輸的局面。我覺得民眾的利益無小事,如果他們的利益得到保護,那么拆遷整個制度變革就達到了一個根本性的目標。
主持人:
今天我們演播室關注的是正在征求意見中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接下來的演播中,我們會著力關注這個條例中的一些焦點和重點內容。
從《城市房屋拆遷與管理條例》到現在正在征求意見中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除了名稱上改變,還有哪些方面有了突破,我們來關注一下。
(播放短片)
解說:
五章41條,《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從條例的命名到具體的內在制度設置,字里行間人們解讀出的不僅僅是措詞的變化,更是條例背后法制理念的變化,那就是如何實實在在地保護我們公民的權益。此前,針對條例制定中遇到的挑戰,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將之概括為三大難點,那就是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征收程序如何規定,補償標準如何制定。而這三點也正是被很多人解讀為拆遷矛盾激烈的核心原因,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新的條例開篇對此并列表示,實際上之前的條例也開篇聲明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是在很多地方的執行之中,公共利益與個人權利并不是平等而列,而是認為公共利益理所當然大于公民權利,對于公共利益的界定也是任意擴大,這樣的例子可以說屢見不鮮。
就在前不久,黑龍江東寧縣縣長公然告誡釘子戶,不要以卵擊石,不要與東寧人民為敵,就是對這一觀念最生動的注腳。因此,七種公共利益的具體規定才備受關注。證明地方官員的表述很自然地讓人想起數年前湖南嘉禾的那句著名標語“誰影響嘉禾一陣子,我就影響他一輩子”。在此背景下,如何讓個人權益不再式微,本次征求意見稿專門一章十條規定設定征收程序,約定政府條例的同時,也明確提出被征收人以及與房屋征收決定有關的厲害關系人,對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過程實際上是議價過程,暴力拆遷的不斷涌現,核心就在于補償是否合情合理,而實際上補償不到位,或者補償標準太低,也成為個人權益受損的最直接表現。本次的條例明確提出按市場價格進行補償,禁止暴力征收。明文禁止不能以斷水、斷電、斷氣等方式逼迫,提出先補償再征收的規定等等。讓個人權利不再停留在口頭之上,而是劃之于程序之中,盡管這些規定在今天遭到了一些質疑。比如另外10%的人利益如何保障,但我們仍然看到了新法在力求平衡,以達到公共利益與民眾利益的雙贏。這個新條例,對于當下保障公民權利的迫切呼聲,做出了很好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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