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150度及以下:0.4463元/度
151至400度:0.4463+0.02元/度
400度及以上:0.4463+0.12元/度
價差不大居民反應不敏感
□本報記者胡蘇
福建省自2004年就已采取階梯式電價收費方式,至今已運行了5年多時間。但由于不同檔次之間的電價差距不大,不少居民對這一階梯式的價格調節作用并不敏感。
目前,福建省的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分為三檔:月用電量在150千瓦時及以下部分的,每千瓦時價格為0.4463元;月用電量在151-400千瓦時及以下部分的,每千瓦時為0.4663元;月用電量在401千瓦時以上部分的,價格為每千瓦時0.5663元。
福州電業局的抄表工張師傅向記者透露,早在2004年福州就開始實行三檔電價。張師傅說,“一開始還有不少市民弄不明白,老找我們打聽。到現在實行四五年了,大家基本上都清楚了,而且在我們每月發給大家的電費單上,也把計算的方法寫得一清二楚。”
張師傅告訴記者,階梯式電價開始實行的頭兩年,不少住戶為了少繳電費,還琢磨出一些“招數”。比如一家開兩個戶名,裝兩個電表,把大用電量分攤到兩個表上,這樣總能按照最低價計算電費。“不過后者這一漏洞被電業局發現,已基本被堵上了”。
對于階梯式電價的計算,張師傅表示,“這也非常方便,一般我們只管抄表,把每戶居民用電量如實上報就行了。電業局再套用設計好的公式,一算就知道每戶用戶該交多少錢了。”
三臺電視機、四臺空調、冰箱、電腦、洗衣機、電磁爐……“平時不注意,算起家里耗電的玩意兒,還真有不少。”張文勝掰起手指頭,跟記者數了起來。老張是一位普通的福州市民,家中有父母、老婆和子女,老老少少7口人住在一起,每月用電量都要超過600度,光電費就要交上三四百塊錢。
老張告訴記者,家里用電的地方越來越多,現在電價又貴,特別是這個階梯式電價,用得越多價錢越高,每月繳電費都心疼得要命。
根據設計,階梯式電價目的在于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用電的基礎上,對用電越多的高收入者征收越高的電價,通過這樣合理反映供電成本,又能兼顧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還有利于鼓勵居民節約用電、減少能源浪費。
但經過5年的試點,仍有部分市民反映,由于不同檔次的電價之間差距不大,通過電費高低促進節約用電的效果并不明顯。
“無所謂什么階梯,我們反正用電少,沒什么很明顯的感覺,”廈門市一家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陳琦告訴記者,他和愛人兩口子,夏季每月用電大約120度,冬季每月僅用100度電左右,基本感覺不到階梯式電價的作用。
“即使每月用電量超過150度,超出部分不過每度多繳2分錢;每月用電量超過400度,超出部分每度再多繳1角錢。”陳琦說,實際上,對于每月能消耗400度電的家庭來說,可能并不在乎多花幾元錢電費。“這樣的價差幅度,恐怕難以起到調節杠桿的作用。”
記者采訪過程中發現,有不少福州市民認為,若要真正發揮階梯式價格的調節作用,就應進一步降低低用電量電價,提高高用電量電價,真正做到讓“富人補貼窮人”。
“價差幅度較小,可能更多考慮到居民心理和經濟上的承受能力,”對于福建省的“階梯式電價”的制度設計,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如此認為。
“階梯式電價的價格幅度設計很重要,至少要讓窮人感受到價格差異帶來的區別。否則價格差距太小,難以達到‘階梯式’的效果,因此這一制度還需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林伯強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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