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9日訊 (記者方芳)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電價調整方案今日最終出臺。國家發改委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國非民用電價每度平均提高2.8分錢,暫不調整居民電價。
歷次調整上網電價一覽表
2004年1月1日:經國務院批準,發展改革委已下發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將全國省級及以上電網統一調度的燃煤機組上網電價統一提高每千瓦時0.7分錢。
2005年5月1日:自5月1日起全國銷售電價水平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52分錢,旨在解決2004年6月以來煤炭價格上漲、部分電廠經營虧損以及取消超發電價等對電價的影響。
2006年6月30日: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出通知,決定自2006年6月30日起,調整華北、南方、華中、華東、東北和西北電網的上網電價。
2007年7月1日:發改委昨日發布通知,將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內新投產電廠送京津唐電網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298元和0.297元(不含脫硫加價),電價調整自2007年7月1日起執行。
2007年10月1日:國家發改委昨日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上調東北電網內部分電廠的上網和輸電價格,以維持電力企業正常運營。
2007年12月:國家發改委近日下發通知,采取分步降價或轉讓部分發電量指標方式,下調吉林、湖北等八省(區、市)統調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
2008年06月30日:在國家發改委確定自7月1日起全國平均銷售電價每千瓦時上調2.5分錢后,記者昨日從一發電企業負責人處獲悉,全國各地的上網電價也最終敲定。
2008年8月19日: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決定自8月20日起,將全國火力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分錢,電網經營企業對電力用戶的銷售電價不做調整。
文章來源: 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