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海關總署 質檢總局
關于促進我國汽車產品出口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
商產發[2009]5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有關企業:
汽車產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經過近年來的快速發展,汽車產品出口已成為我國汽車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重要載體。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按照“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總體要求,落實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促進我國汽車及零部件出口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我國汽車產品出口現狀和面臨的形勢
中國汽車工業經過五十多年的發展,基本建立起了比較完整的汽車工業生產體系,在改革開放政策的推動下,在強大的國內市場激勵下,經過汽車業界的共同努力,獲得了快速發展,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汽車第二大生產國。近年來,我國汽車及零部件出口也呈現快速發展態勢,2001-2007年年均增長近50%,2008年汽車產品出口已達302億美元。但從總體看,我國汽車及零部件出口與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地區)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目前尚處于起步階段,出口經營粗放、品牌和營銷網絡缺失、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出口產品附加值不高、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亟待加強等問題制約了汽車產品出口的發展。2008年下半年以來,由于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汽車產品出口存在的問題更為凸顯,出口大幅下降,我國汽車產品出口面臨嚴峻形勢。
同時,也應看到,我國汽車產品國際比較優勢依然存在,國際市場需求潛力巨大。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必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我國汽車及零部件出口持續健康發展。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根據《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總體要求,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汽車產品出口戰略,擴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汽車產品出口,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加快轉變外貿出口增長方式,提高出口增長效益和質量,推動我國汽車產品出口持續健康發展。
(二)發展目標。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從2009年到2011年力爭實現年均增長10%;到2015年,汽車和零部件出口達到850億美元,年均增長約20%;到2020年實現我國汽車及零部件出口額占世界汽車產品貿易總額10%的戰略目標。
“十一五”后期和“十二五”期間,繼續鞏固傳統發展中國家整車中低端市場,拓展汽車零部件國外配套市場和發展中國家的中高端市場,穩步進入發達國家整車中低端市場。著力培育我國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術的跨國汽車和零部件企業集團。大力支持自主品牌汽車產品出口。
為此,要著力推進汽車產品出口結構實現五個轉變:
——出口產品結構。推動汽車整車出口從載貨汽車及底盤等商用車為主向以經濟型轎車、大中小型客車等乘用車、商用車并重轉變。推動零部件出口從以機械類為主向機電類、電子類產品為主轉變。積極支持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產品出口。
——出口市場結構。整車出口市場由發展中國家中低端市場逐步向中高端市場轉變;零部件出口市場由以售后和維修市場為主向進入跨國公司全球供應配套鏈(ODM,即定牌設計生產/OEM,即定牌生產)市場轉變。
——出口貿易結構。推動汽車出口從單一的產品出口向產品、技術和資本輸出相結合轉變。
——出口企業結構。推動汽車出口企業從單純的進出口型企業向營銷型企業轉變。
——售后服務主體結構。推動汽車出口從依賴進口商銷售網絡向自主營銷體系轉變。
三、加快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設,增強汽車產品出口的技術基礎
(一)做好出口基地發展規劃。根據國家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結合出口基地發展狀況,研究提出加快出口基地建設的長遠規劃。力爭將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設成為我國汽車工業自主創新、規范出口秩序和保護知識產權的示范基地,世界汽車產業轉移、國際交流與合作的重要承接載體。
(二)鼓勵出口基地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改造。重點支持基地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和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發展。
(三)加大對公共服務平臺支持力度。按照《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管理辦法》的要求,加快出口基地建設。支持出口基地搭建技術研發、信息服務、產品認證、檢驗檢測、人員培訓等公共服務平臺。
四、鼓勵企業利用金融工具,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
(一)積極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引導企業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積極開拓市場,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二)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為企業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提供擔保。簡化承保和理賠程序,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擴大對汽車整車出口的產品責任險承保。
(三)加強汽車企業與各類金融機構的合作,搭建汽車產品出口新型融資平臺。充分利用進出口買賣方信貸等措施。
(四)完善中資金融機構國外分支機構功能,向出口企業提供客戶及買方銀行信用咨詢服務,對海外分銷商及終端用戶提供融資貸款支持。
|